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高职高专与成人高校
第二条 专业划分
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学、医学、中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中文、历史、外语、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图书资料等。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加院校组织的教材编写、教学参考资料编写或本专业相关著作的编写;
2、参与校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3、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奖项;
4、创作的作品获得厅(局)级教育、文化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三等奖;
5、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且已经结题,或正在参加厅(局)级重点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参与省级课题,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6、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均为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di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2万字以上。
第十二条 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或厅(局)级科技奖项二等奖1项,或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2、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三等奖1项(作者名次为前五名),或者获得厅(局)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二等奖1项(作者名次为前两名);
3、本人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者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者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省级教育、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4、参与过省级精品课程(本人为课程主讲人之一)或优秀教学团队(作者名次为前五名)建设项目,或者获得校级教学名师称号;
5、参加1项厅(局)级教学改革项目或科学研究项目(作者名次为前五名),项目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6、在专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上,为社会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人年均为本单位创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本人排名前三名,以签订的正式协议和资金到帐额为准)。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di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每篇论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5万字以上。
第十三条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者获省(部)级二等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者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均为di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其中1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2、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奖1项(作者名次为前五名),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一等奖1项(作者名次为前三名),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二等奖2项(作者名次为前三名),或者厅(局)级优秀教学成果或科(教)研成果或技术应用成果一等奖2项(作者名次为前两名);
3、参加过省级精品课程(本人为主讲人)或优秀教学团队(作者名次为前三名)建设项目,或者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
4、本人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或者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者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国家教育、文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5、主持1项厅(局)级教学改革项目或科学研究项目,项目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6、主持专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为社会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人年均为本单位创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本人排名前三名,以签订的正式协议和资金到账额为准)。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di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0万字。
已出版的专著、译著
已出版的教材样书
正规ISBN统一书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成人高等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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