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乘用车企业均匀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轿车积分状况
依照《乘用车企业均匀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轿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44号)要求,现将企业提交的2021年度乘用车企业均匀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轿车积分执行状况年度报告进行公示。
如有定见或主张,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应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
地 址:我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单 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
传 真:010-66013726
电子邮箱:vehicle@miit.gov.cn
附件:2021年度乘用车企业均匀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轿车积分状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备工业一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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