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契合环保配备制造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附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41号
依照《环保配备制作职业(大气管理)标准条件》《环保配备制作职业(污水管理)标准条件》《环保配备制作职业(环境监测仪器)标准条件》《环保配备制作业(固废处理配备)标准条件》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审阅引荐、专家评定及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契合上述标准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契合《环保配备制作职业(大气管理)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2.契合《环保配备制作职业(污水管理)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3.契合《环保配备制作职业(环境监测仪器)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4.契合《环保配备制作业(固废处理配备)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23日
文章来历: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813727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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