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安排确认13省份地下水管控目标
近来,水利部印发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地下水管控方针检查定见。到2021年末,水利部已检查经过13个省份的地下水管控方针效果并印发了检查定见,其间6个省份的管控方针现已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
地下水管控方针是强化水资源刚性束缚,加强地下水办理与维护的要害基础性作业,是执行《地下水办理条例》,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展开的重要任务。管控方针包含地下水取用水量、地下水水位两项操控方针和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地下水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三项办理方针。
2020年2月,水利部全面发动地下水管控方针确认作业。2020年末,31个省份悉数完结并提交地下水管控方针确认效果陈述。2021年,水利部安排展开各省份地下水管控方针效果的流域复核和技能检查。到2021年末,除甘肃、青海、新疆外,其他28个省份效果均已完结流域复核。水利部安排对黑龙江等16个省份效果展开技能检查,其间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宁夏13个省份经过技能检查,黑龙江、江苏、湖南、广西、重庆、贵州6个省份的管控方针现已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
经过检查的13个省份的地下水取用水量操控方针合计200亿立方米,较现状水平年(2019年)开采量减小约28亿立方米,其间平原区137亿立方米,占平原区可开采量的37%。对地下水超采区,以浅层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全面禁采为方针,划定了地下水水位操控方针;对区域内的海水侵略区、盐碱化易发区等要点防护区,确认了地下水水位操控方针。对非超采区,结合区域水位动态改变特色,提出了平原区和部分山丘区的地下水水位操控方针。13个省份还清晰了2025年10万立方米以上取用水户在线计量、1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口计量设备装备、规划以上农用灌溉机井计量设备装备、每1000平方公里的监测井密度等方针要求。
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贯彻执行《地下水办理条例》,持续推进地下水管控方针确认作业,不断提高地下水办理水平。
原标题:水利部安排确认13省份地下水管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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