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整理整改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项目
从云南省水利厅得悉,为有用处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云南省将整理整改全省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以下的已建、在建小水电项目。
据介绍,云南省承认了三类需退出的小水电项目。包含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分会同各级生态环境、水利、动力部分承认,坐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小水电项目;自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造且生态环境损坏严峻的小水电项目;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损坏严峻的小水电项目。
依据要求,退出类电站应部分或悉数撤除,依法依规免除并网,要防止形成新的生态环境损坏和安全隐患。除依然需求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归纳效应的电站外,其他的均应撤除拦河闸坝,封堵取水口,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隔绝等影响;未撤除的,应对其进行生态修正,经过建筑生态流量泄放设备、监测设备以及必要的过鱼设备等,减轻其对流量下泄、河流隔绝等的晦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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