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5月1日起开端实施
为加强要点用能单位节能办理,进步动力使用功率,操控动力消费总量,促进生态文明建造,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办理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日前联合修订发布了《要点用能单位节能办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该方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开端实施。1999年3月10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要点用能单位节能办理方法》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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