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分印发管理办法:分时租借等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日前,交通运输部、我国人民银行、国家展开变革委、***部、商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6部分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处理办法(试行)》(简称《处理办法》)。
近年来,网络预定出租轿车、轿车分时租借和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展开,改善了乘客出行体会。
但也存在运营企业责任意识不强、用户资金处理要求未能执行等问题,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
《处理办法》要求,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为用户供给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存管方法,供用户挑选。
并规则了用户的押金和预付资金收取限额,提出用户押金归用户一切,运营企业不得移用。
此外,轿车分时租借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均匀单车本钱价格的2%,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均匀单车本钱价格的10%。
轿车分时租借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该超越15个作业日,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该超越2个作业日。
据了解,《处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对存量用户资金归入处理设立了6个月的过渡期。
以下为方针全文:
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展开,加强用户押金(也称保证金)、预付资金(以下总称用户资金)处理,有用防备用户资金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处理办法》(我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交通运输部 中心宣扬部 中心网信办 国家展开变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住宅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鼓舞和标准互联网租借自行车展开的辅导定见》(走运发〔2017〕109号)、《交通运输部 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借健康展开的辅导定见》(走运发〔2017〕110号)和《我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处理的告诉》(银发〔2015〕392号)等规则,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技能为依托构建服务途径,经过服务方法、技能、处理上的立异,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含网络预定出租轿车、轿车分时租借和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等。
第三条 收取用户资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以及为用户资金供给付出结算、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付出服务机构,应当恪守本办法。
第四条 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供给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法,供用户挑选。
用户押金归用户一切,运营企业不得移用。
鼓舞运营企业选用服务完毕后直接纳取费用的方法供给服务。
选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法供给服务的,预付资金的存管和运用应当契合本办法相关规则。
第五条 运营企业承当保证其专用存款账户内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银行承当保证本银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内押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运营企业与用户可经过协议清晰用户资金的孳息归属。
第二章 用户资金处理
第六条 运营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在其我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别离开立全国仅有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总称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以下称存管银行)存管用户资金。
选用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与银行协作(以下称协作银行),用户应当根据服务协议在协作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若用户已有协作银行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直接绑定运用。
第七条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有清晰的功用处理部分和相应处理准则。
(二)具有完善标准的资金存管账务体系,可以根据资金性质和用处为用户资金进行明细挂号,完结有用的资金处理和挂号。
(三)具有完善的事务处理功用。
存管银行可以经过方法检查承认资金划转契合本办法规则,并根据相关协议,避免运营企业移用用户押金以及超限额、超范围运用用户预付资金;协作银行可以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处理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处理等规则,依法合规、方便快捷地为用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根据相关协议,供给账户内资金冻住、冻住、划转、余额查询等服务。
(四)具有对接运营企业相关体系的数据接口,可以支撑相关信息对接。
(五)具有安全高效的事务处理体系,可以支撑运营企业的各类峰值操作。
(六)相关处理部分依法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存管银行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协议约好,实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改变与吊销,用户资金存管、清算、账务核对,以及供给用户资金存管陈述等责任。
存管银行对运营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不供给担保。
第九条 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运营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简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供给下列资料:
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和工商挂号资料;
事务展开规划和运营安排计划;
用户资金危险控制措施。
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收到运营企业提交的上述资料后,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在5个作业日内为运营企业出具从事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事务的书面资料。
运营企业将书面资料作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向银行供给。
(二)银行收到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请求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后,对契合开户条件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则为运营企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与运营企业完结相关信息体系对接。
(三)运营企业处理完结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改变和吊销后,应当于5个作业日内,将账户开立、改变和吊销信息向出具从事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事务书面资料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书面陈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规则,将账户的开立、改变和吊销信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存案,并抄报当地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第十条 用户押金处理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一)轿车分时租借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均匀单车本钱价格的2%;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越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均匀单车本钱价格的10%。
(二)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定的服务协议中清晰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途径明显方位明示押金交还方法、程序和周期。
(三)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和其他银行、非银行付出服务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付出服务机构以下总称其他付出服务机构)应当供给便当的退款方法,及时交还用户押金,不得回绝、延迟交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局条款、技能门槛。
轿车分时租借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该超越15个作业日,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该超越2个作业日。
(四)选用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定的服务协议中清晰,用户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的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入约好数额的押金并冻住才予供给服务,当该账户余额低于押金额度或押金额度资金未处于冻住状况时,运营企业可不再供给相应服务。
(五)选用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要针对或许呈现的会集交还及交还期限超期等特殊状况,联合存管银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树立用户押金交还的应急保证机制,必要时,由运营企业先行垫支资金交还用户押金。
第十一条 用户预付资金处理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一)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其服务才能相匹配,禁止超出服务才能收取用户预付资金。
(二)互联网租借自行车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个人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8000元、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越30000元。
(三)运营企业应当清晰预付资金交还条件,契合交还条件的,运营企业应当将预付资金余额及时交还用户,不得回绝、延迟交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局条款、技能门槛。
(四)运营企业应当树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准则,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
(五)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事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出资及假贷。
第十二条 运营企业可经过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用户资金,经过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的,应当签定付出服务协议,并奉告相应存管银行、协作银行。
付出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示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信息,清晰用户资金付出信息保存期应当不少于5年,并及时向运营企业供给。
运营企业经过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别离将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结算余额分类划转至相应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章 用户资金处理协议及陈述机制
第十三条 运营企业应当依照用户资金处理要求,与存管银行别离签定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处理协议。
选用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押金的,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协作银行签定协议,清晰各方权责。
除必要的发表及监管要求外,运营企业不得运用存管银行做营销宣扬。
第十四条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应当根据用户资金处理协议实行资金存管责任。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根据运营企业发送的日终清算数据,每日对用户资金明细流水、余额数据进行账务核对,保证两边账务共同。
第十五条 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处理协议应当清晰下列要求:
(一)运营企业经过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押金,应当按规则划转至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
(二)当用户请求交还押金时,运营企业在核实无押金扣款景象后,应当及时将退款请求提交存管银行,存管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款请求提交当日(至迟次日)按原路交还用户。
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供给用户身份信息、押金付出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核对确定后再行交还。
(三)当用户违背与运营企业签定服务协议中的扣除押金条款时,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将有关状况奉告用户,并在向存管银行供给用户违约相关证明资料或获得用户授权后,由运营企业建议扣款指令,存管银行可按协议约好,将扣款从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至运营企业指定的仅有自有银行结算账户。
(四)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交还用户、扣除补偿款、提取计付利息景象外,不得处理转账。
运营企业应当运用本条第(三)项所述其指定的仅有自有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纳补偿款、利息,除交还用户押金景象外,存管银行不得向该账野外的其他账户转出资金。
第十六条 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用户押金的处理协议应当清晰下列要求:
(一)协作银行应当及时奉告运营企业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押金存入和冻住状况。
(二)当用户请求交还押金时,运营企业在核实无押金扣款景象后,应当及时将免除押金冻住请求提交协作银行,协作银行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免除押金冻住请求提交当日(至迟次日)免除对押金的冻住。
(三)当用户违背与运营企业签定的服务协议中扣除押金条款时,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将有关状况奉告用户,并在向协作银行供给用户违约相关证明资料或获得用户授权后,由运营企业建议扣款指令,协作银行根据用户授权,将扣款从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划转至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述运营企业指定的仅有自有银行结算账户。
(四)协作银行应当根据与用户的约好划付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内资金,当该账户余额低于用户与运营企业约好的押金额度时,协作银行应当及时奉告运营企业和用户。
(五)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内冻住押金外资金,用户可自行分配,也可用于付出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用户预付资金处理协议应当清晰下列要求:
(一)运营企业经过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收取的用户预付资金,应当按规则划转至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二)运营企业应当依照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准则要求在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中留存相应数额的资金。
存管银行应当根据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份额规则为运营企业处理相应资金的转出,当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份额挨近40%时,存管银行应当向运营企业进行预警,等于或低于40%时,除交还用户景象外,存管银行不得为其处理开销。
(三)用户根据与运营企业签定的服务协议请求交还预付资金余额时,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将退款请求提交存管银行,存管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退款请求提交当日(至迟次日)按原路交还用户。
用户原账户发生变化的,运营企业需供给用户身份信息、预付资金付出信息和退款账户信息,存管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核对确定后再行交还。
(四)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交还用户景象外,用户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仅可向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述运营企业指定的仅有自有银行结算账户或与其服务用户主营事务相关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处理资金转出。
第十八条 运营企业应当将用户资金处理协议和付出服务协议,以及与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完结信息对接状况在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报备,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将报备资料同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展开变革部分、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应当在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向其事务统辖的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报备用户资金处理协议以及完结信息对接状况;其他付出服务机构应当在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向其事务统辖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付出服务协议以及完结信息对接状况。
第十九条 运营企业应当向存管银行供给实在完好有用的用户资金收取和交还、运用预付资金消费等相关信息数据,向协作银行供给用户请求交还押金相关信息数据。
因运营企业假造数据或本身数据过错导致的危险和丢失,由运营企业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供给上一季度用户资金收取、运用和利息收入等状况陈述。
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将上述陈述同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展开变革部分、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供给由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用户资金收取、存管、运用及利息收入财务陈述。
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将上述陈述同享给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展开变革部分、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第二十条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运营企业供给上一月度的用户资金存管陈述,陈述应当客观反映运营企业用户资金处理和利息计付等状况。
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应当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每年4月30日前向其事务统辖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供给上一季度、上一年度的用户资金存管陈述。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将上述陈述同享给运营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展开变革部分。
第二十一条 暂停、停止事务前,运营企业应当拟定完善的资金清算处置计划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依照相关规则提早向其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陈述,并奉告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
运营企业自陈述之日起不得再收取用户资金。
运营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及时将运营企业暂停、停止事务状况奉告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相关处理部分。
运营企业注册地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处理部分辅导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协作相关清算单位依法完结用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内资金的清算处置作业,相关清算处置事宜依照有关规则及协议约好处理。
第四章 联合监管机制
第二十二条 运营企业注册地相关处理部分应当树立联协作业机制,依照责任分工,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证用户资金安全。
(一)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担任会同当地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辅导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依照规则签定用户资金存管和付出服务协议。
(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担任辅导存管银行为运营企业处理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改变和吊销作业,辅导协作银行为用户处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吊销作业。
监督其他付出服务机构依法合规为运营企业及用户供给付出结算服务。
(三)展开变革部分担任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处理部分供给运营企业信誉信息,依托全国信誉信息同享途径,依法依规经过“信誉我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公示运营企业信誉信息。
(四)商场监管部分担任向交通运输新业态行政主管部分供给运营企业公示信息。
支撑相关处理部分将其对运营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经过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向社会公示。
(五)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担任监督存管银行、协作银行执行用户资金处理要求,对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展开用户资金处理状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存管银行、协作银行的监管。
(六)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根据法定责任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作业。
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规则执行用户资金处理要求、实行相关报备和陈述责任的运营企业,由其注册地相关处理部分联合展开约谈,催促运营企业依照用户资金处理要求当即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向社会通报有关状况,并由展开变革部分经过“信誉我国”等途径公示运营企业相关信誉信息,向用户提示危险。
对拒不整改的,相关处理部分要依法予以处理。
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
第二十四条 对违背本办法规则的存管银行、协作银行和其他付出服务机构,由其事务统辖的银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照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全国信誉信息同享途径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处理部分供给运营企业的信誉信息。
相关处理部分对有不良信誉记载的运营企业实施要点监管,对严峻失期的运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运营企业须在“信誉我国”网站等途径公示“不移用用户押金,依法合规处理用户资金”的信誉许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应当在2019年11月30日前依照本办法存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践拟定详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有用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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