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光伏扶贫项目)的告
财建〔2019〕4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厅(局)、开展变革委、动力局、扶贫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我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财务部 国家开展变革委 国家动力局关于印发<可再生动力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财建〔2012〕102号)和《财务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依照电量补助方针等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建〔2013〕39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国家动力局、国务院扶贫办审阅成果,现将第二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和调整后的第一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在财务部网站上予以发布。
依照国务院要求,为保证光伏扶贫收益及时惠及广阔贫困人口,对列入可再生动力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内的光伏扶贫项目,财务部将优先拨付用于扶贫部分的补助资金。
其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运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别离担任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当地独立电网企业运营范围内的光伏扶贫项目,由省级财务、价格、动力、扶贫主管部门担任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关于村级电站和会集电站,用于扶贫部分的补助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务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扶贫发电收入结转组织,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足额拨付至光伏扶贫项目地点村团体。
附件:
1.第一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更新)-户用电站
2.第一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更新)-村级会集电站
3.第二批光伏扶贫补助目录
财务部 国家开展变革委 国家动力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3月20日
【重要提醒】
↘↘点我免费发布一条本地便民信息↙↙(微信搜索13717680188加小编好友,注明,免费拉您进群聊),优先通过审核。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