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变革委 财政部 国家动力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
发改动力〔2018〕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开展变革委、财政厅、动力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当地电力企业:
5月31日,国家开展变革委、财政部、国家动力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告诉》(发改动力〔2018〕823号)。
为进一步做好文件遵循落实工作,现就施行中的有关事项阐明如下。
一、本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存案、开工建造,且在本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归入国家认可规划办理规划,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助规范坚持不变。
二、现已归入2017年及曾经建造规划规划(含不限规划的省级区域)、且在本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一般光伏电站项目,履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赛装备的项目,履行竞赛装备时确认的上网电价。
三、请各省级动力、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方针宣介落实工作。
请各派出动力监管组织加强对并网及方针履行情况的监管。
国家开展变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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