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赏名单(第六批)的告诉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财务局、市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赏资金办理办法的告诉》(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经安排申报、审阅、公示,现发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赏名单(第六批)》(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级财务对以上项目依照发电量给予 0.3元/千瓦时的奖赏,奖赏期限为5年。
各区开展变革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督办理,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理暂行办法》(京发改规〔2014〕4号)等文件要求的项目,请及时报送市财务局和市开展变革委,对违背相关规定的,将依照《财务违法行为处置处置法令》(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职责。
特此告诉。
附件: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赏名单(法人单位,第六批)》项目表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赏名单(自然人,第六批)》项目表
北京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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