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求《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举动方案(2016—2018年)的告诉》(哈政发〔2016〕7号)和《哈尔滨市2018年治霾卫蓝作业施行方案》(哈政办规〔2018〕18号)精力,大力支持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依照并网优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准则,结合我市实践,我局会同市环保局拟定了《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财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征求定见时刻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法:赵宇,电话:84853568)
哈尔滨市财务局
2018年8月14
哈尔滨市2018年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财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举动方案(2016—2018年)的告诉》(哈政发〔2016〕7号)和《哈尔滨市2018年治霾卫蓝作业施行方案》(哈政办规〔2018〕18号)精力,大力支持拆并筛选燃煤锅炉,推动清洁动力运用,依照并网优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准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一、资金补助规模和目标
归入2018年燃煤锅炉筛选方案,经过施行抛弃撤除、撤除燃煤锅炉并入会集供暖热网和改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动力供暖代替,筛选坐落哈尔滨市市区(九区)燃煤锅炉的供热单位或锅炉产权单位(省属单位在外)。
二、补助规范
(一)财务供养单位
财务供养单位筛选燃煤锅炉,施行并网及清洁动力改造的,依照财务供养级次,别离由同级财务部分予以保证。
(二)非财务供养单位
1.会集供热并网补助规范
对居民、居民与非居民混合供热燃煤锅炉,根据其实践供热面积,依照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范给予补助,施行联网工程的供热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联网费用。
2.改用清洁动力补助规范
(1)对选用低氮焚烧等技能到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代替方法筛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根据新建锅炉吨位,依照12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2)对选用低氮焚烧等技能到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代替方法筛选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根据新建锅炉吨位,依照10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3)对选用电锅炉代替方法筛选燃煤锅炉的,根据新建锅炉吨位,依照36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4)对选用电热膜、热泵、太阳能等其他清洁化动力代替方法筛选燃煤供热锅炉的,用于供暖的,根据其实践供热面积依照3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规范给予补助。
用于出产的,根据原筛选锅炉吨位,依照36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5)对选用加装布袋除尘器到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生物质专用锅炉代替方法筛选燃煤锅炉的,根据新建锅炉吨位,依照4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以上改用清洁化动力的,新建锅炉吨位如超出原筛选锅炉吨位,按原筛选锅炉吨位核算补助金额。
3.抛弃撤除燃煤锅炉补助规范
对撤除现役非供热燃煤锅炉且不再新置锅炉的工、商业企业,根据撤除锅炉的吨位,依照2.8万元/蒸吨的规范给予补助。
4、补助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务各承当50%。
三、补助资金的请求和拨付
财务供养单位向同级财务部分提出锅炉筛选资金请求。
非财务供养的居民和企业锅炉筛选按以下程序请求和拨付资金:
(一)请求程序
申领财务补助资金的非财务供养单位根据筛选方法和政府部分职责分工别离向区级供热管理部分、工信部分和环保部分提出请求,即:施行并网工程的供热单位向区级供热管理部分提出请求,施行改用清洁化动力或抛弃撤除工程的工业锅炉产权单位向区级工信部分提出请求,施行改用清洁动力、生物质能或抛弃撤除工程的商业运营锅炉产权单位以及建成区外公用事业类单位向区级环保部分提出请求。
(二)联网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对施行联网工程的项目,依照协议签定和项目检验两个时刻节点别离拨付70%和30%的补助资金。
1.供热单位和联网单位签定联网工程协议后,向区级供热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经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分审阅并出具承认定见,市、区两级财务部分根据市、区两级供热部分补助资金请求拨付70%的补助资金。
2.联网改造工程悉数竣工并施行供热运转后,供热单位向区级供热管理部分请求检验。
区级供热管理部分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定见,经市级供热管理部分批阅后,市、区两级财务部分根据市、区两级供热部分补助资金请求拨付30%补助资金。
(三)改用清洁动力或抛弃撤除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1.对环保部分牵头的商业服务业单位清洁动力改造或抛弃撤除工程竣工后,由施行工程的锅炉产权单位向区级环保部分请求检验。
区级环保部分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定见,经市级环保部分批阅后,市、区两级财务部分根据市、区两级环保部分补助资金请求拨付补助资金。
2.对工信部分牵头的工业企业清洁动力改造或抛弃撤除工程竣工后,由施行工程的锅炉产权单位向区级工信部分请求检验。
区级工信部分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定见,经市级工信部分批阅后,市、区两级财务部分根据市、区两级工信部分补助资金请求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资金拨付途径
市财务部分根据市级相关部分批阅定见,于5个作业日内将市级承当的补助资金拨付各区财务部分。
区财务部分根据市级相关部分定见,于市财务补助资金到位10个作业日内,将承当的补助资金拨付施行工程的供热单位或锅炉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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