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中华环境奖自2000年树立以来已接连展开了十届,共赞誉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范畴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215个。这些获奖者在推进环保作业,环保先进理念、技能和行为方法方面发挥了活跃效果。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引荐作业于2020年12月2日正式发动。本届评选主题为“人与天然调和共生”,将赞誉和奖赏在乡镇环境、环境处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评选、赞誉和宣扬的力度,以贯彻履行党的十九大精力,锲而不舍地推进生态文明建造,完成美丽我国梦。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申报及引荐作业自本日起至2021年3月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活跃参加。详细状况请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中华环境奖微信大众号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引荐表及申报表,或直接与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联络。
联络单位: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赞誉作业部)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相关文件:
1、《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赏方法》
2、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申报须知
3、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个人申报表
4、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团体申报表
5、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引荐表
《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赏方法》(2020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环境奖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树立,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范畴高的社会性奖赏。
第二条 为做好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赏作业,保证中华环境奖评选进程公平、公平、规范、有序,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具有示范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合格赞誉活动处理方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规章》,拟定本评选与奖赏方法。 第三条 中华环境奖旨在赞誉和奖赏在我国乡镇环境保护、环境处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等范畴做出严峻贡献和取得优异效果的团体和个人,或在上述范畴,为我国与间协作沟通做出严峻贡献并取得优异效果的团体和个人。 第四条 中华环境奖坚持精力奖赏与物质奖赏相结合,评选施行揭露、公平缓公平的准则,鼓舞社会和大众广泛参加。 第五条 中华环境奖每两年评选颁布一次。
第六条 中华环境奖评选与赞誉作业,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和单位组成的安排委员会辅导下展开,中华环境奖的评选与赞誉作业承受生态环境部的事务处理。 第二章 奖项、奖赏金额与评选规范
第七条 中华环境奖设“乡镇环境”“环境处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五类奖。每类奖评选不超越五位获奖者,其间设不超越一个中华环境奖,奖金50万元人民币;其他为中华环境优秀奖,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中华环境奖施行分类申报、分类颁奖。中华环境奖关于取得赞誉奖赏的团体,不发放奖金,可颁布奖牌。 第八条 申报中华环境奖应当一起契合下列条件:所展开的作业具有典型示范效果;所展开的作业契合我国生态文明建造与绿色展开战略;所展开的作业能够使经济增加与环境改进相结合,完成可持续展开;在我国境内展开的项目与活动,或对我国境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作业具有显着推进或深远影响的作业;申报者应是具有法人资历的单位或天然人。 “中华环境奖”评选赞誉面向基层和作业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许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准则上不超越评选总数的 20%。 各奖项评选规范如下:
一、乡镇环境
乡镇环境类奖项,首要奖赏在乡镇(区、县、乡)的建造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作业,贯彻履行生态文明建造,活跃履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其环境质量一直在全国(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环境改进效果特别显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加和谐展开作业具有典型示范含义的乡镇(区、县、乡)。 (一)城市方面
1、在环境综合处理、资源节省、生态保护、工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展开等方面支付艰苦尽力,做出严峻贡献且效果显着,其城市环境质量到达国内优秀水平或其环境质量有显着改进的城市; 2、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得到上级政府及有关部分和广阔市民的认可; 3、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对其他城市环境质量的改进及生态文明建造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二)乡镇方面
1、在面源污染处理、生态保护、乡镇环境卫生改进、乡村人居环境改进及展开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脱贫等方面支付艰苦尽力,做出严峻贡献且效果显着,其乡镇环境状况到达国内优秀水平或其环境质量及经济水平有显着改进的乡镇; 2、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得到上级政府及有关部分和广阔大众的认可;
3、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对其他乡镇环境质量的改进及生态文明建造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二、环境处理
环境处理类奖项,首要奖赏在所处理的区域或范畴内,经济建造取得显着效果,生态文明稳步推进,经济展开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展开的作业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效果的安排或带头人。 (一)榜样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所处理的区域或范畴内环境质量改进做出严峻贡献且效果显着(环境质量得到显着改进),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拟定与出台,以及在环保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立异展开中做出严峻贡献的带头人。 (二)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得到政府和广阔大众的认可并行之有用; (三)取得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对其它区域或范畴的环境处理和处理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三、企业环保
企业环保类奖项,首要奖赏在企业展开中遵从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恪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尽力完成节能减排、清洁出产、循环经济展开方法,活跃安排展开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和饯别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职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担任人。 (一)榜样恪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企业环境处理,资源节省、绿色出产方法、绿色科技等范畴支付艰苦尽力,完成为社会供给清洁、绿色产品的一起,与天然友爱的企业; (二)在展开清洁出产、施行节能减排、加速污染处理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得到政府有关部分和广阔大众的认可; (三)生态环境保护作业及各项环境目标到达国内同行业水平,在生态环境保护范畴采纳的行动,对同行业其他企业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四)能够活跃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承当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职责。
四、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类奖项,首要奖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正、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公园等天然保护地保护与处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保护、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水土保持、草原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做出严峻贡献的团体或个人。 (一)活跃响应生态文明建造的展开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准则系统建造,在保护和修正天然生态系统,树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修正、防灾减灾等方面支付艰苦尽力,取得显着效果; (二)取得的生态保护效果,得到政府有关部分和广阔大众的认可; (三)取得的生态保护效果,对国内外其他区域生态保护作业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五、环保宣教
环保宣教类奖项,首要奖赏在环境宣扬、舆论监督、环境教育、环境科普、传达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激起大众生态环境保护热心等方面做出严峻贡献的团体或个人。 (一)传媒方面
1、所做的环境报导,对政府处理严峻环境问题,起到了活跃推进效果; 2、所做的环境报导,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得到政府部分的高度重视; 3、所做的环境报导,对进步全社会的环境认识,起到有用引导和促进效果。 (二)宣扬教育科普方面
1、长时刻从事环境教育、环境科学遍及与宣扬作业,在遍及生态环境保护常识、进步公民环境认识、大众树立科学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等方面取得了严峻效果; 2、在环境教育、环境科学遍及与宣扬作业中取得的效果,在该范畴具有较广泛的影响力; 3、在环境教育、环境科学遍及与宣扬作业中取得的效果,对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具有典型示范效果。 第三章 评选与奖赏安排
第九条 中华环境奖安排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担任该奖项评选与处理的辅导作业。 中华环境奖组委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天然资源部、农业乡村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十一家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主任和副主任由组委会委员选举产生。组委会的使命是: (一)辅导中华环境奖的评选作业;
(二)担任承认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三)审定中华环境奖的有关规则;
(四)审阅中华环境奖终提名人名单;
(五)同意或审定中华环境奖评奖作业中其他严峻事项。 第十条 组委会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树立中华环境奖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担任中华环境奖的日常安排和谐作业。秘书处的职责与使命是: (一)担任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的日常作业;
(二)担任向组委会提出中华环境奖的有关规则和方案草案,经同意后安排施行; (三)担任向组委会提名补充或替换评委会成员;
(四)担任树立评委专家库,担任安排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每届的评委; (五)担任安排安排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的鉴定作业; (六)担任安排评选活动中有关候选者资历审阅、效果查询、公示、新闻发布会、颁奖典礼及全体宣扬推行等活动; (七)承受与处理社会各界对评奖活动的各类咨询和投诉; (八)担任树立中华环境奖项目档案,并对申报及评选进程中所触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保管; (九)担任处理中华环境奖鉴定作业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根据评选作业需求,秘书处担任安排初审组对一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成果报评委会。
初审首要是对提名人的资历和申报材料是否契合本方法的相关规则进行检查,并对申报单位或个人进行初选。 第十二条 初审组由 3-5 人组成,设组长 1 人。初审组成员由秘书处聘任,并报组委会主任同意,准则上初审组成员不担任评委委员。 第十三条 组委会树立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担任该奖项的详细评选作业。 评委会由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处理人员和社会人士组成。评委会委员由组委会成员单位引荐。秘书处根据引荐的名单树立评委专家库。 评委会由 25 人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组委会承认。其他委员由秘书处按奖赏目标类型从评委专家库事务附近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委会的职责及使命是:
(一)在组委会辅导下展开评选作业;
(二)审阅提名人的业绩材料并对部分候选者进行实地查询,提出各类奖项获奖提名人名单; (三)选出中华环境奖各类奖项获奖者名单;
(四)在组委会秘书处未对外发布奖项评选成果前,不得走漏奖项评选进程中的任何流程及评选成果; (五)和谐处理评选作业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申报、引荐与候选者资历的审定
第十四条 中华环境奖参评者的产生施行政府及相关部分引荐与社会引荐相结合的准则。 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组成单位、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及 3A 级以上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引荐单位)能够直接向组委会引荐各奖项的提名人。中华环境奖不承受个人自行直接请求。 引荐单位担任对申报中华环境奖的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审阅,提出引荐定见,加盖公章后,于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报秘书处。 第十六条 每届中华环境奖引荐申报活动的起止时刻为奇数年的九月至十二月。秘书处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发送展开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的告诉。一起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该告诉和引荐及申报表
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得被引荐为中华环境奖候选者: (一)从前取得中华环境奖及优秀奖者;
(二)从前由于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而被提出贰言并证明者; (三)申报之日起前五年以内,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因过错决议计划或许违法行为等遭到有关政府及其主管部分处分或许问责的,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触及申报瞒报、虚报的,以及其行为遭到社会各界谴责、责备而产生不良影响的; (四)境外申报安排或个人,其在我国境内展开的活动未依法树立代表安排或依法存案的; (五)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展开揭露募捐活动,未依法进行存案的;
(六)不契合本方法规则的奖赏规模和条件的;
(七)《申报表》《引荐表》及其附件填写不完整或不契合要求的。 第五章 评选
第十八条 资历检查
秘书处在申报截止后 30 日内首要对候选者的引荐申报材料进行资历检查。资历检查的内容包含: (一)引荐及申报材料的格局、内容是否契合申报须知要求; (二)申报者有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第十九条 预审
对资历检查合格的引荐申报材料,由秘书处提交初审组,初审专家根据每届评选中的评选主题和评选规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第二十条 第一次鉴定
(一)秘书处将初审组初审成果交评委会。评委会委员按照“乡镇环境”“环境处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扬”五类奖分红五个鉴定组,根据每届评选中的评选主题和评选规范,在仔细评议的基础上,各鉴定组提出各单项奖项第一轮不多于 10 名候选者名单。第一轮候选者总数不多于五十名。参会评委人数有必要到达评委委员总人数的2/3 以上。 (二)评委会举办全体会议,对各小组提出的初选候选者名单进行复议,评选在评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经投票产生第二轮候选者有必要得到到会评委会委员 1/2以上的赞成票,每一类奖项第二轮候选者名单不得多于 5 个。参会评委人数有必要到达评委委员总人数的 2/3 以上。
第二十一条 公示、查询、疑义及其处理
(一)秘书处将评委会评选产生的第二轮各单项奖候选者名单及申报业绩,经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限为 30 日。一起,来自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个人候选者需引荐单位将其业绩在其所在单位或安排及上级主管部分内部公示,其他候选者需将其业绩在当地日报及网站上刊登。 (二)公示期间秘书处将安排本届部分评选专家组成调研查询组,抽取第二轮候选单位进行实地查询。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能够在公示期限内对中华环境奖候选者向秘书处提出疑义。提出疑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就疑义事项做出阐明并提出理由。个人提出疑义的,须在疑义材料上签署实在名字;以单位名义提出疑义的,须在疑义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秘书处在接到疑义和投诉后,责成引荐单位查询核实有关材料,写出书面查询陈述报秘书处(必要时秘书处将组成查询组实地查询),由秘书处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按照本规章和相关规则提出处理定见。并将处理成果向组委会存案并告诉提出疑义的单位和个人。 (五)为保护疑义者的合法权益,秘书处、引荐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参加贰言查询、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提出疑义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的确需求揭露的,应当事前寻求提出疑义者的定见。 (六)公示期间,大众能够对候选者经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及其授权的网站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成果作为专家评委会的参阅根据。 第二十二条 终鉴定
(一)评委会对公示后无疑义的获奖候选者或按第二十一条规则承认保存资历的获奖候选者进行终鉴定,评选出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优秀奖的获奖者。评选在评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到会评委人数有必要到达评委委员总人数的 2/3,获奖者有必要得到到会评委会委员 1/2 以上的赞成票方可获奖。若某一奖项的中华环境奖提名人得票缺乏对折,该奖项可空缺。 (二)秘书处将评选终成果向组委会陈述,并由组委会终承认获奖者名单。 第六章 颁奖与奖赏
第二十三条 组委会举办中华环境奖颁奖仪式,并向获奖者颁布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 第二十四条 中华环境奖颁奖时刻为发动次年的第四季度。 第七章 奖项吊销和回收
第二十五条 在评选活动中,对假公济私、招摇撞骗和有纳贿、纳贿行为,或在引荐材料中有严峻失实的,经查实,吊销该候选者的评奖资历,现已颁奖的,吊销其荣誉证书,追回颁布的奖金、奖杯。 参加中华环境奖鉴定作业的专家和作业人员如在鉴定活动中违背鉴定行为准则和相关规则,一经查实,由组委会吊销其评委和参加这评选作业的资历。
如有往届中华环境奖获奖者产生有损于该奖项荣誉的事情,经组委会审议后,吊销和回收其荣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担任解说。
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自经过之日起履行。原《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赏方法》(2017 年修订)一起废止。 原标题: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相关材料下载:
申报表 引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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