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改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告诉
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变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关可再生动力发电企业:
为深化推动价格范畴“放管服”变革,简化批阅流程,进步服务功率,我委对我省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上网电价办理由“事前核定”转变为“事中、过后监管”。
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鉴于国家开展变革委和我省现已拟定并清晰了陆优势电、海优势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废物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方针(详细方针文件详见附件),往后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由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依照规则的上网电价方针与发电企业进行电费结算,我委不再核定详细项目的上网电价。
二、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在投运后,依照规则提交有关材料向电网企业请求电费结算。
电网企业根据规则的上网电价方针及项目的类型等承认与其电费结算的电价规范,并给予书面承认。
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提交的材料除项目核准文件或存案证外,归入财政补助年度规划办理的项目应提交动力部分下达的目标文件,请求自建送出工程加价的项目应提交自建送出工程的相关证明。
三、电网企业应做好各项服务作业,在符合规则的基础上对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在并网检验、电费结算等方面给予便当,缩短作业流程和时刻。
因为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在投运后再请求电费结算,因而电网企业不得以电价承认作为项目并网检验的前置条件。
四、电网企业和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应实在、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买卖电量、价格和补助金额等材料,承受有关部分监督查看。
电网企业于每季度完毕后的10个作业日内,向我委报送上一季度新投产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履行情况,以备核对。
五、上述规则自2018年5月1日起履行,之前没有核价的相关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也按此履行。
履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陈述我委。
特此告诉。
附件:有关可再生动力发电上网电价方针文件
广东省开展变革委
2018年5月2日
附件
有关可再生动力发电上网电价方针文件
一、陆优势电、海优势电上网电价方针文件:《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优势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告诉》(发改价格〔2016〕2729号)、《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完善陆优势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方针的告诉》(发改价格〔2015〕3044号)、《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方针的告诉》(发改价格〔2009〕1906号)。
二、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方针文件:《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方针的告诉》(发改价格〔2010〕1579号)。
三、废物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方针文件:《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动力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办理试行方法>的告诉》(发改价格〔2006〕7号)。
我省现行废物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89元。
四、可再生动力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方针文件:《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动力电价附加收入分配暂行方法>的告诉》(发改价格〔2007〕44号)。
往后国家和省出台新的上网电价方针,按新的方针规则履行。
【重要提醒】
↘↘点我免费发布一条本地便民信息↙↙(微信搜索13717680188加小编好友,注明,免费拉您进群聊),优先通过审核。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