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财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
合科〔2017〕63号
各相关企业:
为加大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促进新能源轿车产业展开,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撑新能源轿车展开的若干定见》(合政〔2016〕9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调整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方针的告诉》(合政办〔2017〕35号)等文件,特拟定《合肥市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财务补助办理细则(2017修订)》,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挂号,挂号号为“HFGS-2017-070”,现予以发布。
附件:合肥市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财务补助办理细则.doc
2017年6月23日
合肥市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财务补助办理细则(2017年修订)
为加速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作业,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撑新能源轿车展开的若干定见》(合政〔2016〕9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调整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方针的告诉》(合政办〔2017〕35号)等文件,特拟定本细则。
一、财务补助目标
财务补助目标包含:合肥市辖区内购买和运用新能源轿车的单位(包含公交、租借、租借、公事、环卫、物流、旅行、电力、通勤等)和个人;共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的建造运营单位;为充电桩建造供给便当的物业办理单位或法人单位;展开新能源轿车分时租借运营的企业;展开车用动力电池收回处理的电池、整车出产等企业;电动轿车推行使用“演示小区”或“演示单位”。
二、财务补助产品
财务补助产品包含:归入国家“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引荐车型目录”并在本市存案的纯电动轿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轿车;经过检验并使用正常的共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
三、财务补助规范
(一)购车补助。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续驶路程(工况法)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依照中心财务补助规范1:0.5的份额给予当地配套补助;对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卡车和专用车按中心财务补助规范1:0.5的份额给予当地配套补助;其他类新能源轿车原则上按中心财务补助规范1:0.2的份额给予当地配套补助。
当地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心和当地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越车辆价格的60%。
依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规范。
个人初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务补助。
对自行或安排职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越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务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单位充电设备建造办理。
(二)充电补助。
对独自报装的共用充电桩,依照0.6元/kwh的规范给予顾客补助,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助(转让、过户外地的在外;个人当年不重复享用)。
(三)换购车辆补助。
对个人提早筛选自有黄标轿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用提早筛选黄标车财务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务资金补助。
(四)分时租借企业奖赏。
对车辆运营规划到达300辆新能源轿车的分时租借企业,第一年(是指2016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赏,第二年(是指2017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赏。
(五)充电设备补助。
对检验合格、办理规范的共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正常营运3个月以上,且单个乘用车充电桩每月均匀充电量不少于450度电),依照充电功率给予200元/千瓦的财务资金补助;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办理单位500元/个的财务资金补助。
(六)电池收回奖赏。
对整车、电池出产企业树立废旧动力电池收回体系并收回使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赏。
(七)演示小区和演示单位奖赏。
对新能源轿车推行规划较大,使用路程较长,充电设备建造与使用规范的企业、居民小区,给予每个单位10万元的奖赏,专项用于共用或专用充电设备建造办理。
四、财务补助拨付方法及流程
(一)购车补助资金。
本市注册的轿车出产企业,新能源轿车购车补助资金由财务部分直接拨交给轿车出产企业,非本市注册的轿车出产企业(以下简称外地轿车出产企业)由财务部分拨交给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
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以扣除财务补助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轿车出售给顾客。
本市注册的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依照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发布请求市级财务补助资金有关告诉的要求,向新能源轿车推动中心(以下简称推动中心)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初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费用由本市注册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先行垫支,轿车出产企业或出售子公司汇总后向推动中心一次性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一次性购车数量超越10辆(含)的法人单位向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县区主管部分,详见附件10)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提交相关资料至推动中心,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二)充电补助。
对独自报装的共用充电桩,依照0.6元/kwh的规范给予顾客补助,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
共用充电桩运营商向推动中心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2000元电费补助直接完成给顾客。
顾客向县区主管部分请求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汇总后提交相关资料至推动中心,推动中心复审后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转拨县区主管部分,由县区主管部分担任向顾客完成。
(三)黄标轿车换购补助资金。
个人在购车后向县区主管部分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提交相关资料至推动中心,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四)分时租借企业补助资金。
当年推行规划到达300辆新能源轿车的分时租借企业向推动中心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五)充电设备补助资金。
共用或专用直流充电桩建造运营单位向县区主管部分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提交相关资料至推动中心,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充电桩经过检验并正常使用,由该住宅小区物业办理单位向县区主管部分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提交相关资料至推动中心,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六)电池收回补助资金。
收回企业按年度向推动中心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推动中心出具审阅定见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七)演示小区和演示单位奖赏资金。
演示小区或演示单位向地点县区主管部分请求审阅并提交审阅所需资料,县区主管部分出具审阅定见并择优引荐,推动中心复审并报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市新能源轿车领导小组工作室审定后报市政府批阅,市财务依据市政府的批阅定见拨付资金。
五、财务补助请求资料
(一)新能源轿车购车补助资金请求资料
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供给以下资料:
1.《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1);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据的复印件;
3.购车企业社会一致代码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初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费用***复印件;
5.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请求集体购买新能源轿车财务补助资金的,需供给以下资料:
1.《团购车辆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2);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据的复印件;
3.行驶证复印件;
4.单位社会一致代码证复印件;
5.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二)充电补助请求资料
请求共用充电桩充电补助的,需供给以下资料:
1.《共用充电桩充电补助请求表》(附件3);
2.电费***等充电电量证明资料;
3.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请求新增的个人用户2000元充电补助的,需供给以下资料:
1.《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补助请求表》(附件4);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据的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三)黄标车换购补助请求资料
1.《黄标轿车换购新能源乘用车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5);
2.《作废轿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复印件或许市环保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据的复印件;
4.行驶证复印件;
5.顾客本地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四)分时租借补助请求资料
1.《分时租借企业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6);
2.企业社会一致代码证复印件;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据的复印件;
4.行驶证复印件;
5.分时租借网点散布、运营规划及实践运营状况等;
6.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五)充电设备补助请求资料
共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运营单位需供给以下资料:
1.《充电设备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7);
2.触及发改、环保、规划等部分的建造答应批复文件复印件;
3.工程建造托付合同、竣工陈述及检验合格证明资料;
4.正常营运证明资料;
5.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物业办理单位需供给以下资料:
1.《充电设备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7);
2.《合肥市电动轿车充电桩请求装置存案表》(见合政办〔2016〕37号文);
3.充电设备检验合格及正常使用证明资料;
4.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六)动力电池收回补助请求资料
1.《电池收回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件8);
2.企业废旧动力电池收回处理计划;
3.企业废旧动力电池收回使用状况证明资料;
4.环保部分出具的废旧电池处理证明。
(七)“演示小区”和“演示单位”请求资料
1.《纯电动轿车推行使用演示单位或演示小区请求表》(附件9);
2.供给车、桩归于本小区居民的相关证明资料,或归于本单位及本单位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3.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六、有关要求
(一)请求财务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请求资料的真实性担任;对供给虚伪信息、重复请求等骗得财务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撤销其享用的补助资历,追缴补助资金,归入诚信办理,并依照《财务违法行为处置处置法令》等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二)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需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布局合理的维修保养网点,具有车辆保护、保养、抢修、电池收回等功能,向用户供给不低于国家要求的质保许诺,做好新能源轿车的售后服务作业;电池或轿车出产企业要做好电池保护、收回处理、机动抢修等服务。
(三)轿车出产企业或外地轿车出产企业出售子公司需将充电桩建造办理归入其出售服务体系,须自行或托付充电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或工作场所为私家用户处理充电问题。
(四)请求市级财务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轿车及公共充电桩需完成全程监控,需归入建成后的市级监控渠道。
(五)享用市财务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轿车注册挂号地限于本市范围内,对转让、过户外地的需报推动中心存案;享用市财务补助资金的充电设备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推动中心存案。
(六)推动中心依据实践状况发布完成告诉,清晰财务补助资金的完成时刻、完成条款等内容。
(七)新能源轿车的补助资金有必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移用。
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原合科〔2016〕145号文即行废止。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市财务局担任解说。
附件:1.新能源轿车推行使用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2.团购车辆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3.共用充电桩充电补助请求表
4.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充电补助请表
5.黄标车换购新能源乘用(物流)车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6.分时租借企业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7.充电设备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8.电池收回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9.纯电动轿车推行使用“演示小区”“演示单位”请求表
10.县区主管部分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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