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办理实施细则(
渝财工业〔2016〕4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的辅导定见》(国办发〔2014〕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速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的施行定见》(渝府办发〔2016〕260号),保证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的请求、审阅(批阅)和发放规范有序,揭露通明,咱们拟定了《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办理施行细则(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履行。
附件: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办理施行细则(暂行)
重庆市财务局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
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办理施行细则(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的辅导定见》(国办发〔2014〕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速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的施行定见(2016-2020年)》(渝府办发〔2016〕260号),保证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补助资金的请求、审阅(批阅)和发放规范有序,揭露通明,特拟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心财务和市级财务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请求、审阅(批阅)与发放。
二、补助目标、产品和规范
中心财务补助目标是顾客。
新能源轿车出产企业在出售新能源轿车产品时依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顾客进行结算,中心财务按程序将企业垫支的补助资金拨交给出产企业。
市财务补助目标是在本市购买、上牌和运用新能源轿车的单位和个人,方法对比中心财务。
补助产品为归入“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工程引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轿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和燃料电池轿车。
补助规范主要根据节能减排作用,并归纳考虑出产成本、规划效应、技术进步等要素承认并实施逐渐退坡。
2016年中心财务新能源轿车补助规范按《财务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展变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财务支撑方针的告诉》(财建〔2015〕134号)履行,市级财务新能源轿车补助规范详见附1。
三、请求人
中心财务补助资金请求人为在市表里出售契合国家新能源轿车补助条件的本市整车出产企业。
市级财务补助资金请求人为在本市出售契合国家及我市新能源轿车补助条件的市表里整车出产企业。
上述新能源轿车出产企业须经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认证存案。
四、申报资料
(一)中心财务补助资金申报资料
1.新能源轿车中心财务补助资金请求书;
2.《推广应用车辆中心财务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附2);
3.《推广应用车辆中心财务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3);
4.《推广应用车辆运转状况表》(附4)。
(二)市级财务补助资金申报资料
1.《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市级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附5);
2.《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顾客享用购车补助承认表》(附6);
3.产品列入国家《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引荐车型目录》的证明;
4.购买人为单位的,需供给购买车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出售***、购置税完税凭据、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
购买人为个人的,需供给购买人身份证、车辆买卖合同、车辆出售***、购置税完税凭据、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
5.其它需求供给的资料。
五、申报资料提交
申报资料按上述资料次序一式四份装订成册,由请求人到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接件大厅(渝北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路70号)现场报送。
六、申报资料初审
接件大厅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对请求人供给的申报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完结方式检查,对不契合申报要求的书面告诉退回或要求请求人修正完善申报资料。
七、专项检查
接件大厅将契合方式检查要求的申报资料转送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托付第三方专业审计组织审阅并出具审阅陈述。
八、申报资料的审阅和批阅
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招集成员单位,根据第三方专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阅陈述,审阅中心和市级补助相关申报资料。
审阅批阅成果经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九、申报资料的转报和资金拨付
对契合申报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中心财务补助资金申报资料,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公示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将有关申报资料转报国家科技部电动轿车重大项目办理办公室。
对契合申报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市级财务补助资金申报资料,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公示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告诉市经信委将市级财务补助资金直接付出请求书(包含拨付名单、金额、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送市财务局。
市财务局审阅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完结拨付。
十、监督与办理
请求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担任,请求人不得使用虚伪资料申报骗得补助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已获得的补助资金外,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撤销请求资历等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由重庆市财务局和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担任解说(联系电话:63896703、63895723)。
附:1.重庆市2016年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补助规范
2.推广应用车辆中心财务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3.推广应用车辆中心财务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4.推广应用车辆运转状况表
5.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市级财务补助资金请求表
6.重庆市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顾客享用购车补助承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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