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一批不具备核准建造条件煤电项目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展开变革委(动力局),国家动力局各派出动力监管组织,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规划总院:
为切实执行《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展开的告诉》(发改动力[2016]565号)提出的“撤销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煤电项目”(以下简称“撤销一批”),结合各省及首要发电企业拟定的煤电有序展开作业方案,现将撤销的煤电项目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撤销吉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15项、1240万千瓦不具备核准建造条件的煤电项目(详见附件)。
各省(区、市)展开变革委(动力局)要进一步撤销本地区其他不具备核准(建造)条件的煤电项目,及时陈述国家动力局并向社会发布。
二、撤销煤电项目的规划滚入相应省(区)未来电力电量平衡。
禁止自即将撤销煤电项目的规划用于规划建造新增煤电项目,已自行归入规划、核准(建造)的,要当即撤销,并中止建造。
三、牵头展开项目前期作业的单位是“撤销一批”的责任主体,要在相应省级展开变革委(动力局)的指导下,妥善做好撤销煤电项目的善后事宜。
四、发挥社会监督效果,促进“撤销一批”等煤电有序展开政策办法落到实处。
国家动力局各派出组织要根据责任和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处理大众投诉告发事项,及时通报有关状况。
五、国家动力局各派出组织要会同相应省级展开变革委,对“撤销一批”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关于存在拒不执行“撤销一批”、“假撤销、真建造”等违规行为的煤电项目,相应省(区、市)展开变革委(动力局)要责令其当即中止建造,并视状况对项目单位及其所属集团公司实施限批新建煤电项目、展开自用及外送煤电项目优选作业时不予考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不予进行质量监督注册,国家动力局及其派出组织不予处理事务许可证并通报全国,电网企业不得予以并网,银行及金融组织根据法令、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对其发放贷款等办法。
附件:全国“撤销一批”煤电项目表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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