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 引导企业削减单纯扩展产能制作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作业办理,推进作业转型晋级和技能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安排修订了了《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征求定见稿)和《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定见稿),现揭露征求定见。
其间,《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征求定见稿)提出,引导企业削减单纯扩展产能的制作项目,加强技能立异、进步产品质量、下降出产成本。
以下为原文
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征求定见稿)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作业办理,引导工业加速转型晋级和结构调整,推进我国锂离子电池工业健康展开,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工业方针,依照优化布局、标准次序、确保安全、进步质量、鼓舞立异、分类辅导的准则,拟定本标准条件。
本标准条件是鼓舞和引导作业技能进步和标准展开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批阅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工业布局和项目树立
(一)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契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维护、节能办理、安全出产等法令法规要求,契合国家工业方针和相关工业规划及布局要求,契合当地疆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维护专项规划等要求,满意‘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在规划承认的永久根本农田、生态维护红线,以及国家法令法规、规章规矩制止建造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造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
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依照法令法规要求撤除封闭,或严厉操控规模、逐渐迁出。
(三)引导企业削减单纯扩展产能的制作项目,加强技能立异、进步产品质量、下降出产成本。
二、工艺技能和质量办理
(一)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树立、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锂离子电池作业相关产品的独立出产、出售和服务才能;研制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舞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制安排、技能中心或高新技能企业资质;首要产品具有技能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实践产值不低于当年实践产能的50%。
(二)企业应选用技能先进、节能环保、安全安稳、智能化程度高的出产工艺和设备,并到达以下要求:
1.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才能,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丈量精度别离不低于2μm和1mm;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能,含水量操控精度不低于10ppm。
2.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操控才能;应具有电池安装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验(HI-POT)在线检测才能。
3.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一致性点评才能,丈量精度别离不低于1mV和1mΩ;应具有电池组维护板功用在线检测才能。
(三)企业应树立质量办理体系,质量办理体系至少包含质量方面的操控流程、避免和发现内部短路毛病的操控程序、实验数据和质量记载、对不契合UN38.3测验的电芯或电池采纳的操控办法等内容,鼓舞经过第三方认证,树立质量查看部分,配备专职查验人员。
(四)企业应依据有关方针及标准,对锂离子电池产品展开编码并树立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鼓舞企业运用自动溯源技能。
三、产品功用
(一)电池和电池组
1.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
循环寿数≥600次且容量坚持率≥80%。
2.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间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
循环寿数≥1000次且容量坚持率≥80%。
3.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
循环寿数≥5000次且容量坚持率≥80%。
(二)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钴酸锂比容量≥170Ah/kg;锰酸锂比容量≥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功用目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三)负极材料
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功用目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四)隔阂
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μm。
2.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μm。
3.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五)电解液
水含量≤20ppm,氟化氢含量≤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1ppm。
四、安全和办理
(一)企业应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及其他安全出产有关法令法规,履行确保安全出产的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严厉履行建造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准则要求,当年及上一年度未产生一般及以上出产安全事端。
(二)企业应树立健全全员安全出产职责制和安全出产规章准则,加大对安全出产资金、物资、技能、人员的投入确保力度,改进安全出产条件,加强安全出产信息化建造,树立产品制作安全质量追溯手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风险排查办理两层防备机制,健全风险防备化解机制,展开安全出产标准化建造并到达三级以上。
(三)企业应拟定事端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时展开演练,建造工艺处置队和专职消防队两支事端处置专业队伍,并配齐契合相关国家标准、作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配备。
(四)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剪切过程中电极毛刺操控才能,丈量精度不低于1μm;具有卷绕或叠片过程中电极对齐度操控才能,操控精度不低于0.1mm。
正负极材料企业应具有有害杂质的操控才能,检测精度不低于10ppb。
(五)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安全应满意《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能标准》(GB4016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安排查验合格。
电池办理体系应具有避免过充、短路、过放等电安全维护功用,在高低温等杂乱环境下确保电池正常运用。
鼓舞企业拟定和履行高于国家或作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标准。
(六)锂离子电池的运送应满意联合国《关于风险货物运送的建议书—实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38.3节要求,航空运送锂离子电池应契合世界民航安排《风险物品安全航空运送技能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风险品运送办理规矩》相关要求,契合《锂电池航空运送标准》(MH/T1020)和《航空运送锂电池测验标准)(MH/T1052)。
出口锂离子电池的包装应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及其实施法令的要求。
(七)锂离子电池出产、储存、运用、收回和处理处置等应契合法令法规和标准标准相关安全要求,有用采纳安全操控办法。
五、资源归纳利用及环境维护
(一)企业及项目应契合国家出台的土地运用标准,严厉维护犁地,节省集约用地。
(二)企业应拟定产品单耗目标和能耗台帐,不得运用国家明令筛选的、严峻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出产工艺。
鼓舞企业调整用能结构,运用光伏等清洁动力,展开节能技能运用研究,拟定节能规章准则,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能,促进节能技能立异与效果转化。
锂离子电池企业归纳能耗应≤400kgce/万Ah。
(三)鼓舞企业在产品前端规划添加资源收回和归纳利用,健全锂离子电池出产、出售、运用、收回、归纳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归纳办理。
(四)企业应依法展开建造项目环境影响点评,严厉履行环境维护设备“三一起”准则,并按规矩展开竣工环境维护设备检验。
(五)锂离子电池出产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依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履行各项环境办理要求;采纳有用办法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储存、搜集、运送、归纳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六)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矩拟定突发环境事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情。
企业应依照《环境信息依法发表准则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法发表环境信息。
(七)企业应树立环境办理体系,鼓舞经过第三方认证。
鼓舞企业继续展开清洁出产审阅作业,清洁出产目标宜到达《电池作业清洁出产点评目标体系》中Ⅲ级及以上水平。
六、卫生和社会职责
(一)企业应依法进行作业病损害点评,履行作业病防护设备“三一起”准则要求,恪守《作业病防治法》,履行确保作业健康的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
(二)企业应依法履行作业病防备以及防治办理办法。
(三)企业应树立作业健康安全办理体系,鼓舞经过第三方认证。
(四)企业应依法交税,准时、足额为从业人员交纳养老稳妥、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和住宅公积金。
七、监督和办理
(一)企业自愿对照本标准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按属地准则经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对当地企业履行本标准条件的状况进行现场核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研究安排、检测安排对企业进行查看,定时公告契合本标准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分安排相关安排对已公告企业产品进行查看,实施社会监督、动态办理。
(二)公告企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将吊销其公告资历:
1.填写材料有招摇撞骗行为;
2.回绝承受监督查看或经查看不契合标准条件;
3.接连两次产品查看不合格;
4.产生质量、安全出产和污染职责事端;
5.违背法令、法规和国家工业方针规矩;
6.其他不能坚持标准条件及办理办法要求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吊销企业公告资历前,提早奉告相关企业,听取相关企业的陈说和申辩。
被吊销公告资历的企业,其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
标准公告名单及有关监督查看状况向社会发布,并抄送国家出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办理、商场监管、金融监管、动力等部分。
(三)有关研究安排、检测安排、作业安排要帮忙作业主管部分做好本标准条件的实施和监督查看作业,安排企业加强协谐和自律办理。
八、附则
(一)本标准条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阂、电解液出产企业。
本标准条件中的锂离子电池如无特指,一般包含单体电池(电芯)、电池组(含电池模组和体系)。
(二)本标准条件触及的标准和作业方针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履行。
(三)本标准条件触及的部分工艺技能目标,因技能快速展开需求更新的,将以修订单的方法发布。
(四)本标准条件自2021年XX月X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担任解说,并依据作业展开状况和宏观调控要求当令修订。
2019年1月25日发布的《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条件(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一起废止。
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定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作业办理,引导工业加速转型晋级、完结高质量展开,依据《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以下简称《标准条件》)有关规矩,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以下简称省级作业主管部分)担任本地区锂离子电池作业企业公告请求的受理、核实和报送作业,监督查看标准条件履行状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担任全国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办理作业,安排对省级作业主管部分审阅引荐的请求材料进行复核、抽检、公示及公告,并动态办理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名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阂、电解液出产企业。
第二章 请求与审阅
第四条 请求公告的企业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二)契合国家工业方针和相关展开规划;
(三)契合《标准条件》要求;
(四)恪守国家法令法规,无严重违法行为。
第五条 契合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所在地省级作业主管部分提出公告请求,填写《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请求书》及相关材料,一起经过锂离子电池作业公共服务渠道(www.ldchy.cn)进行在线申报。
《标准条件》公告的请求作业以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为请求主体。
集团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子公司,需求独自请求。
请求企业应当对请求材料真实性担任。
第六条 请求企业许诺具有企业根本资质文件等材料,包含:
营业执照副本,项目建造存案或核准文件,项目用地权证或用地批阅文件,建造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竣工环境维护设备检验陈说、企业排污许可证,财政审计陈说、第三方安排产品检测陈说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 对请求材料完全、契合规矩的,省级作业主管部分予以受理。
对请求材料不全或不契合规矩的,应在10个作业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企业需求弥补的全部内容。
省级作业主管部分应当对照《标准条件》,会同相关部分对请求材料进行核实,在30日内将开始确定契合《标准条件》企业的请求材料及审阅定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作业主管部分报送的审阅定见和请求材料之日起90个作业日内,安排有关作业安排和专家,选用材料查看和现场查看的方法完结复核。
契合标准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贰言的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方法予以发布。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作业主管部分在受理和审阅过程中依据作业需求可对请求企业有关状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作业应当指使两名以上作业人员进行。
请求企业应当合作查验活动,企业代表在查验成果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认。
请求企业对查验成果有贰言的,可在查验完毕后5个作业日内提出请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视状况安排专家论证。
第三章 监督办理
第十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及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阂、电解液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要严厉依照《标准条件》的要求安排出产经营活动,并对照《标准条件》要求展开自查,每年3月31日前经过锂离子电池作业公共服务渠道提交上年度自查陈说,并报送省级作业主管部分。
一起每月20日前在线填写上月度出产经营状况表,依据国家有关锂离子电池编码标准及规矩录入出产出售锂离子电池产品编码。
自查陈说和月度出产经营状况表是监督查看公告企业履行《标准条件》状况的重要依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出产经营状况、产品进出口状况等,自查陈说还应包含上年度质量办理、安全出产、节能降耗、环境维护等准则建造及履行状况,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首要产品品种及出产才能改变状况等。
第十一条 公告企业呈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应当及时提出改变请求,经省级作业主管部分核实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名称改变,企业吞并、分立或吞并重组,企业产能、产线产生较大改变,企业搬家新址,其他严重改变。
第十二条 省级作业主管部分对公告企业坚持标准条件状况进行监督查看,查看企业自查陈说。
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查看成果和企业自查陈说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三条 省级作业主管部分对公告企业实施监督查看时,应当记载监督查看的状况和处理成果,由监督查看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认。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专家不定时对已公告企业进行查看,并托付第三方检测安排,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不定时商场查看。
查看不合格的企业,将布告并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 欢迎和鼓舞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请求标准公告或已公告企业有不契合本办法有关规矩或《标准条件》有关要求的,可向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告发。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名单进行动态办理,公告企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将吊销其公告资历:
(一)填写材料有招摇撞骗行为;
(二)回绝承受监督查看或经查看不契合《标准条件》;
(三)接连两次产品查看不合格;
(四)产生质量、安全出产和污染职责事端;
(五)违背法令、法规和国家工业方针规矩;
(六)其他不能坚持标准条件和办理办法要求的。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吊销公告资历的,提早奉告有关企业,听取相关企业陈说和申辩,视状况安排专家论证。
第十八条 被吊销公告的企业,自被吊销公告之日起,其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受理公告请求不得向请求企业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X月X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担任解说。
2019年1月25日发布的《锂离子电池作业标准公告办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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