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站最高补助300万!重庆发布新政支撑加氢站建造!
11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重庆市支撑氢燃料电池轿车推广使用方针措施(2021—2023年)的告诉,其间指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归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转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造实践出资(不含土地本钱)30%的份额对加氢站出资主体进行补助,单站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300万元。给予加氢站运营补助,补助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方针并结合我市实践每年进行调整。2021年的补助规范为: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依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30元、单站最高不超越300万元的运营补助。
原文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撑氢燃料电池轿车推广使用方针措施(2021—2023年)的告诉
渝府办发〔2021〕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支撑氢燃料电池轿车推广使用方针措施(2021—2023年)》现已市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揭露发布)
重庆市支撑氢燃料电池轿车推广使用方针措施
(2021—2023年)
为加速推进氢燃料电池轿车试点演示和推广使用,推进氢燃料电池轿车产业开展,培养新的增加动能,拟定以下方针措施。
一、给予加氢站建造补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归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转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造实践出资(不含土地本钱)30%的份额对加氢站出资主体进行补助,单站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300万元。(职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二、给予加氢站运营补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给予加氢站运营补助,补助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方针并结合我市实践每年进行调整。2021年的补助规范为: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依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30元、单站最高不超越300万元的运营补助。(职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三、推进公共范畴演示使用
市级有关部门出台专项支撑方针,以定线物流货运车、公交车、市政环卫车、邮政快递车等为要点,加速推进我市公共服务范畴氢燃料电池轿车的推广使用,稳步提高氢燃料电池轿车使用规划。(职责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给予通行便当支撑
在我市注册挂号的中型及以下氢燃料电池卡车,可新增归入我市城市配送演示车辆规模,并给予通行便当。(职责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五、大力立异商业模式
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加大商业模式探究,拟定支撑氢燃料电池轿车推广使用的专项方针,大力支撑相关企业建立融资租借渠道公司,推进氢燃料电池轿车大规划演示使用。(职责单位:有关区县政府)
以上方针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相关补助申报方法另行告诉。以往本市有关规定与本方针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方针措施为准;国家后续出台相关方针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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