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发布《氢燃料动力船只技能与查验暂行规矩(征求意见稿)》
7月13日,为保证氢燃料动力船只在其生命周期内安全可靠的运用,我国海事局安排拟定了《氢燃料动力船只技能与查验暂行规矩(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据了解,本规矩适用于国内飞行船长20m及以上运用氢燃料电池作为主推动动力源的钢质船只(以下简称氢燃料动力船只)。氢燃料动力船只除满意本规矩要求外,尚应满意本局《国内飞行海船法定查验技能规矩(2020)》或《内河船只法定查验技能规矩(2019)》的相关要求。如现有船只主推动动力源改造为氢燃料电池发电设备,应视为严重改建,其严重改建及相关部分应满意本规矩的有关要求。
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s://www.msa.gov.cn/public/documents/document/mdkx/mda1/~edisp/2021071309100543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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