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动力电池项目单体密度要求≧180Wh/kg!工信部发文标
11月18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对《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下称《标准条件(2021)》)和《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进行公示。
《标准条件(2021)》从工业布局和项目规划、工艺技术和质量办理、产品功能、安全和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卫生和社会职责、监督和办理、附则八个方面标准锂电池工业健康发展。在产品功能环节,文件对电池和电池组、正极资料、负极资料、隔阂、电解液提出了详细而翔实的要求。
针对电池和电池组,《标准条件(2021)》提出:
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数≥600次且容量坚持率≥80%。
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间能量型电池能 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循环寿数≥1000 次且容量坚持率≥80%。
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 110Wh/kg。循环寿数≥5000 次且容量坚持率≥80%。
考虑到现在干流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在160Wh/kg邻近,该《标准条件(2021)》正式发布后,或对磷酸铁锂电池动力项目扩产发生必定影响。
原文如下:
揭露寻求对《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的定见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职业办理,推进职业转型晋级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安排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现揭露寻求定见。如有定见或主张,请于 2021年11月28日前经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应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00036
电话:010-68208265
传真:010-68271654
电子邮箱:wangxun@miit.gov.cn
附件:
1.《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条件(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
2.《锂离子电池职业标准公告办理办法(2021年本)》(寻求定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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