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鼓舞工商业用户配储能!分时电价方针拉大峰谷电价!
近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和《关于蒙东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鼓舞工商业用户经过装备储能、展开归纳动力使用等方法下降顶峰时段用电负荷、添加低谷用电量,经过改动用电时段来下降用电本钱。
蒙东告诉中提出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依照1.5∶1∶0.5履行,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0%,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0%。每年6-8月施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蒙西告诉中指出大风季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为1.48:1:0.79,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1%。小风季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为1.48:1:0.47,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3%。每年6-8月施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蒙东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满洲里市展开变革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效果,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进步电力体系运转功率,更好服务以新动力为主体的新式电力体系建造,促进动力绿色低碳展开,依据《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告诉》(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赞同,决议对蒙东电网分时电价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峰谷时段
依据蒙东电网近三年电力体系负荷特性、新动力装机占比、体系调理才能、电力供需状况等实践状况,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峰平谷三段。其间峰时段8小时:7:30—11:30、17:00—21:00;平时段9小时:11:30—17:00、21:00—22:00、5:00—7:30;谷时段7小时:22:00—次日5:00。
二、峰谷比价
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依照1.5∶1∶0.5履行,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0%,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0%。
三、尖峰电价
每年6-8月施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四、履行规模
除国家有专门规矩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五、履行方法
商场主体在签定中长期买卖合一起,应当一起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不低于本告诉清晰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构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买卖价格按本告诉规矩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履行。
电力现货商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买卖价格不受本告诉分时电价时段及起浮份额约束,依照蒙东电力现货商场买卖有关规矩履行,由商场构成有用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供给参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告诉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谷平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依据蒙东区域电力体系用电负荷特性改动、新动力消纳等状况,当令调整分时电价时段区分、起浮份额。
(三)鼓舞工商业用户经过装备储能、展开归纳动力使用等方法下降顶峰时段用电负荷、添加低谷用电量,经过改动用电时段来下降用电本钱。
(四)已具有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电力用户依照本告诉规矩履行;不具有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暂按现行电价方针履行,如遇国家方针调整,结算电价随之进行调整。
(五)电网企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悉数完结工商业电力用户分时计量设备改装和计费体系调整,提早奉告用户做好服务。
(六)蒙东区域清洁供暖分时电价持续依照自治区展开变革委已出台的电价方针文件履行。
(七)各盟市展开变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缜密布置,加强方针宣扬引导,全面精确解读分时电价方针,及时回应社会关心,保证分时电价方针平稳施行。
本告诉自2021年11月1日起试行,现行方针与本告诉不符的,以本告诉规矩为准。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应自治区展开变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关于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展开变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完善电价构成机制,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效果,服务以新动力为主体的新式电力体系建造,促进动力绿色低碳展开,依据《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告诉》(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赞同,结合蒙西电网实践状况,现就蒙西电网试行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分季、峰谷时段
充分考虑蒙西电网新动力发电出力动摇、净负荷曲线改动特性,依据电力供需状况和时节负荷特性,将每年1-5月、9-12月区分为大风季,6-8月区分为小风季,将每日用电区分为峰、谷、平时段。
(一)大风季(1-5月、9-12月)
峰时段4小时:17:00-21:00,平时段11小时:4:00-10:00、15:00-17:00、21:00-24:00,谷时段9小时:0:00-4:00、10:00-15:00。
(二)小风季(6-8月)
峰时段6小时:5:00-7:00、17:00-21:00,平时段13小时:7:00-10:00、15:00-17:00、21:00-次日5:00,谷时段5小时:10:00-15:00。
二、峰谷比价
大风季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为1.48:1:0.79,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1%。
小风季峰平谷买卖价格比为1.48:1:0.47,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均匀买卖价格,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48%,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3%。
三、尖峰电价
每年6-8月施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
四、履行规模
除国家有专门规矩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五、履行方法
商场主体在签定中长期买卖合一起,应当一起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不低于本告诉清晰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构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买卖价格按本告诉规矩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起浮份额履行。
电力现货商场结算(含试结算)电量,其买卖价格不受本告诉分时电价时段及起浮份额约束,依照蒙西电力现货商场买卖有关规矩履行,由商场构成有用的分时电价信号,为分时电价机制动态调整供给参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告诉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谷平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
(二)依据蒙西区域电力体系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改动、新动力消纳等状况,当令调整分时电价时段区分、起浮份额。
(三)鼓舞工商业用户经过装备储能、展开归纳动力使用等方法下降顶峰时段用电负荷、添加低谷用电量,经过改动用电时段来下降用电本钱。
(四)已具有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电力用户依照本告诉规矩履行;不具有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暂按现行电价方针履行,如遇国家方针调整,结算电价随之进行调整。
(五)电网企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悉数完结工商业电力用户分时计量设备改装和计费体系调整,提早奉告用户做好服务。
(六)蒙西区域清洁供暖、“煤改电”分时电价持续依照自治区发改委已出台的电价方针文件履行。
(七)各盟市展开变革委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缜密布置,加强方针宣扬引导,全面精确解读分时电价方针,及时回应社会关心,保证分时电价方针平稳施行。
本告诉自2021年11月1日起试行,现行方针与本告诉不符的,以本告诉规矩为准。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应自治区展开变革委(价格收费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展开和变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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