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山东就分时电价征求意见!
近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寻求《关于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区分,清晰起浮份额。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顶峰时段、低谷时段平和段。一起按时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依据山东电网现在最大体系峰谷差率,电能量买卖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穿插补助)顶峰、低谷时段起浮份额持续按上下起浮50%履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顶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履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加起浮。结合现在山东履行的出售电价,估计此次改变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到达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寻求《关于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效果,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进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商场买卖与分时电价方针的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寻求定见稿)》,现向社会寻求定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刻: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
(寻求定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效果,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进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商场买卖与分时电价方针的联接,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告诉》(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商场化变革的告诉》(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则,决议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方针。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优化时段区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顶峰负荷散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刻,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顶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他时段为平段。
(二)夏日(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顶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他时段为平段。
(三)冬天(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顶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他时段为平段。
二、清晰起浮份额
依据山东电网现在最大体系峰谷差率,电能量买卖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穿插补助)顶峰、低谷时段起浮份额持续按上下起浮50%履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顶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履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加起浮。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方针履行规模,暂持续按现行有关规则履行。
(二)商场买卖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商场电价峰谷份额低于上述起浮份额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起浮峰谷时段及起浮份额履行。电力现货商场运转后,电力现货商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买卖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穿插补助)不再履行分时电价方针。
(三)每年完毕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开展变革委书面陈述:上一年度体系负荷曲线改变状况、体系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改变状况、各时段电量份额改变状况、加权均匀电价改变状况、电网企业履行分时电价收入改变状况等。方针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主张,请及时陈述省开展变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方针准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履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履行一批(自调整次月履行新的分时电价方针),悉数现场调整作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结。
来历: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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