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储能2.88GW/5.76GWh,内蒙古2021年保证性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公示了2021年保证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成果:光伏项目总规划为385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规划为680万千瓦,算计为1065万千瓦。
依照公示项目表,其储能装备份额为15%-30%不等。其间,风电项目35个,共装备储能1990MW/3980MWh;光伏项目25个,共装备储能889MW/1778MWh,装备储能规划算计为2879MW/5758MWh。
此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印发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造有关事项的告诉》中,风电和光伏的申报要求都明确提出,电化学储能容量应为不低于15%、2小时。彼时,业界计算内蒙古的储能总规划将达1.5GW/3GWh。
这意味着,内蒙古提出的储能配比以及总规划都远超预期。
详细文件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关于自治区2021年保证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动力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造有关事项的告诉》(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造有关事项的告诉》(内能新能字〔2021〕574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安排专家依照公平公平、科学客观的准则,对盟市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客观评分,优选出了自治区2021年保证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贰言,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定见反应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新动力和可再生动力处。书面定见请写明提出贰言的现实根据和理由。单位提出定见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名字、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定见应注明名字、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提出贰言的单位或个人应对贰言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担任,自治区动力局将对提出贰言的单位和个人严厉保密。对匿名或无现实根据的贰言以及触及本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自治区动力局将对有用反应定见仔细复核,关于反应现实建立,影响优选成果的相应项目,不予归入2021年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造规划。
附件:自治区2021年保证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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