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储充放”站补助0.2元/KWh!江苏南京2020年充电设
近来,江苏南京市财务局发布了《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财务补助方法》的告诉(以下简称《补助方法》)。
《补助方法》指出,本次充电设备财务补助由新建充电设备建造补助和充电设备运营补助构成。
在新建充电设备建造补助方面,《补助方法》清晰,财务资金对供给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助,详细如下:
(1)沟通充电桩每千瓦补助300元。
(2)直流充电桩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助900元。
(3)直流充电桩非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助700元。
(4)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助总额不超越180万元。
年度新建充电设备小于100根桩或充电总额定功率少于5000千瓦的充电设备建造运营企业,充电桩建造补助按上述规范的50%补助。
在充电设备运营补助方面,《补助方法》清晰,根据市充电设备监管途径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计算,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在本市范围内年度充电量到达150万千瓦时(含)以上,一起全年在线率超越90%(含)的,详细补助规范:
(1)给予社会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15元/千瓦时。
(2)给予公交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05元/千瓦时。
(3)给予具有“光储充放”功用,储能电量到达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到达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2元/千瓦时。
详细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财务补助方法》的告诉
宁财企〔2021〕116号
江北新区及各区(开发区)财务局、充电设备建造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当地补助作业的告诉》(苏财工贸[2018]412号)文件精力,拟定了《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财务补助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南京市财务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财务补助方法
根据江苏省财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当地补助作业的告诉》(苏财工[2018]412号)有关规则,结合我市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法。
一、财务补助目标
财务资金补助目标为本市范围内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应契合江苏省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管理方法、江苏省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检验细则中的相关要求以及市区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确定的相关管理方法要求。归入财务补助的充电设备需满意各级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确定的技能要求。
二、财务补助方针
充电设备财务补助由新建充电设备建造补助和充电设备运营补助构成。
1.新建充电设备建造补助
财务资金对供给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助,详细如下:
(1)沟通充电桩每千瓦补助300元。
(2)直流充电桩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助900元。
(3)直流充电桩非独立增容站点每千瓦补助700元。
(4)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助总额不超越180万元。
年度新建充电设备小于100根桩或充电总额定功率少于5000千瓦的充电设备建造运营企业,充电桩建造补助按上述规范的50%补助。
2.充电设备运营补助
根据市充电设备监管途径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计算,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在本市范围内年度充电量到达150万千瓦时(含)以上,一起全年在线率超越90%(含)的,详细补助规范:
(1)给予社会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15元/千瓦时。
(2)给予公交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05元/千瓦时。
(3)给予具有“光储充放”功用,储能电量到达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到达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备运营补助0.2元/千瓦时。
三、财务补助资金申报、拨付流程
(一)申报流程
一切申报均选用网上申报的方法。详细流程如下:
1.注册账号。申报单位至新能源车信息管理途径网站注册账号;注册账号经所属区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审阅通往后,可正常运用。
2.日常填写。申报单位可登陆网站进行日常填写,日常填写不受申报日期约束。
3.申报审阅。2020年度新建的充电设备,由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展开查验作业并将查验成果反应各申报单位。申报途径在查验作业完结后敞开申报途径,各申报单位须在申报途径敞开后15天内完结本年度新建充电设备建造补助申报,逾期申报途径将主动封闭。审阅未能经过或逾期未报的,将不再受理。
(二)分级审阅
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向项目地点区申报财务补助资金。区充电设备建造作业牵头部分、区财务审阅汇总后,将《充电设备建造财务补助资金汇总表》(附表1)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务局审阅。
(三)补助拨付
年度补助资金在省级部分清算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务局依照省级部分清算核准的充电设备数量和充电量拟定省(及以上)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市财务局将省(及以上)、市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区。各区应在收到资金后15个作业日内将补助资金(含区配套部分)拨付到企业。
四、财务补助市、区分管方针
本方法所指的财务补助包括中心、省级补助和市、区级补助。在市、区分管上,扣除相应中心、省相应的补助资金后,充电设备地点地为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及南京经济技能开发区的,市和区依照1:1分管;充电设备地点地为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补助由区承当。
五、财务补助请求资料
请求充电设备建造财务补助资金的建造运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财务补助资金请求明细表(附表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排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
(3)市级、区级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信息报备表;
(4)项目存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5)项目建造和运营规划书;
(6)建造本钱预算,有关设备的置办合同、发票,工程建造委托合同等;充电设备运营电费发票等;
(7)第三方相关查验组织供给的项目查验合格资料;
(8)市级监管途径接入和数据证明;
(9)市级途径供给的已运用全市一致充电AAP证明;
(10)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上述资料须依照申报途径上规则的格局扫描上传,原件备检。
六、其他要求
(一)享用财务补助资金的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由区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存案。详细按《江苏省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建造运营管理方法》《江苏省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检验细则》(苏工信工业〔2019〕49号)履行。
(二)充电设备建造运营企业要树立完善企业监控途径,对建造运营的充电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依照《电动轿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体系技能规范》(NB/T33017)要求,申报补助的充电设备有必要将其有关数据上传南京市监测途径,需运用南京市一致的充电APP。
(三)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应确保充电设备正常安全运用。
七、请求财务补助资金的公共服务范畴充电设备建造运营单位对所提交请求资料的真实性担任;对供给虚伪信息、无法确保充电设备正常运转、技能参数不满意要求等骗得财务补助资金的,将追缴补助资金、撤销补助资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务违法行为处置处置法令》、《江苏省财务监督方法》予以处置。
八、本方法由市财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担任解说。本方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充电设备建造财务补助资金汇总表
2、年度充电设备建造财务补助资金请求明细表
3、各区充电设备建造牵头部分作业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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