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及推广应用新政征求意见 市内企
市内企业初次年出售新能源乘用车、卡车达5万辆、1万辆,别离予以1000 万元、500万元奖赏;新增或更新出租车电动化率要达100%……10月13日,《温州市支撑新能源轿车产业开展及推广使用若干方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揭露发布,市民可于11月11日前向市发改委提意见。
市内企业年销5万辆奖赏10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撑新能源轿车产业链培养开展,对温州市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卡车和氢燃料电池轿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引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别离到达1000 辆、200辆、500 辆、50辆的,依照每个车型 100万元给予开发出产企业一次性奖赏,单个企业奖赏最高不超越500万元。支撑新能源轿车企业提高产品品质、扩展销量,对市内企业出售新能源乘用车、卡车年初次到达5万辆、1万辆(之后每添加5万辆、1万辆),别离予以1000万、500万奖赏;鼓舞地产动力电池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动力电池企业年供货量初次到达5GWh(之后每添加5GWh),给予500万奖赏;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越3000万元等。
新增或更新出租车电动化率要达100%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撑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深化推动新能源公交车代替燃油公交车,2021 年末完结新增公交车辆电动化率到达100%,全市规模内不再新增或更新燃油公交车;依据商场容量和运力开展规划,恰当添加新能源出租车运营目标投进;新增或更新出租车电动化率要到达100%,不再新增传统燃油巡游出租车投进,逐步提高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占比,到2023年到达60%以上;支撑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在契合公务用车规范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市规模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轿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别地理环境、特别用处等要素外原则上应置办新能源轿车,优先收购供给新能源轿车的租借服务等。
支撑推动寓居社区充电设备建造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撑充电基础设备建造:支撑施行村镇充电基础设备建造工程,至2021年末完结充电基础设备镇街全掩盖,至2023年完结充电基础设备村村全掩盖;支撑公共区域充电设备建造,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泊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城市人口集聚区的公共泊车场建造充电设备,建造充电设备车位份额不低于20%;支撑推动寓居社区充电设备建造,坚决执行国家对新建住宅小区不断车位应当100%建造充电基础设备或预留建造装置条件的规则,加大配建力度,依照泊车位份额不低于14%配建充电基础设备;对老旧小区改造要归纳考虑各种要素,合力配建充电基础设备,鼓舞物业部分与有资质的充电桩建造运营企业协作在小区公共泊车位建造充电设备等。
建立必定份额新能源轿车专用泊车位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将现有机动车路内泊车泊位建立必定份额的新能源轿车专用泊车位,2021年末完结5%改造,2022年末前完结10%改造;对全市规模内政府出资或使用国有资源建造的公共泊车场、机动车路内泊车泊位,新能源轿车泊车实施当日初次2小时以内免收泊车费的优惠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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