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4月和1
生态环境部5月18日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4月和1-4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地表水
整体情况
4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中,水质优秀(Ⅰ——Ⅲ类)断面份额为79.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份额为2.0%,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目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4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秀(Ⅰ——Ⅲ类)断面份额为81.1%,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份额为1.8%,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目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间,西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珠江、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质杰出,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3 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份额 1-4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秀(Ⅰ——Ⅲ类)断面份额为83.8%,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份额为2.1%,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目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间,西南诸河、西北诸河、长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珠江、辽河和黄河流域水质杰出,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4 1-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份额 要点湖(库)水质情况及养分情况
4月,监测的200个要点湖(库)中,水质优秀(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5.0%,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94个监测养分情况的湖(库)中,中度富养分的11个,占5.7%;轻度富养分的24个,占12.4%;其他湖(库)为中养分和贫养分情况。其间,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养分,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巢湖为轻度污染、中度富养分,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养分,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贫养分;洱海水质为优、中养分;白洋淀水质杰出、中养分。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滇池和洱海水质均有所好转,巢湖水质有所下降,太湖、丹江口水库和白洋淀水质均无明显改变;巢湖养分情况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洱海和白洋淀养分情况均无明显改变。
1-4月,监测的205个要点湖(库)中,水质优秀(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6.1%,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9%,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2个监测养分情况的湖(库)中,中度富养分的7个,占3.5%;轻度富养分的36个,占17.8%;其他湖(库)为中养分和贫养分情况。其间,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养分,首要污染目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养分,首要污染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丹江口水库和洱海水质均为优、中养分;白洋淀水质杰出、中养分。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巢湖水质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无明显改变;滇池养分情况有所下降,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库、洱海和白洋淀养分情况均无明显改变。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排名
1-4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嘉峪关、柳州和黔东南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吕梁、乌兰察布和五家渠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
环境空气
整体情况
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匀空气质量优秀天数份额为92.5%,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PM2.5均匀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PM10均匀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O3均匀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SO2均匀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NO2均匀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CO均匀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相等。
1-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83.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PM2.5均匀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PM10均匀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O3均匀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SO2均匀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相等;NO2均匀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5%;CO均匀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图5 2021年1-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等级天数份额 图6 2021年1-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目标浓度及同比改变 要点区域
4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84.5%,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4月,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63.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
北京市4月优秀天数份额为90.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1-4月,优秀天数份额为66.7%,同比下降15.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2%。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4月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94.2%,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4月,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89.1%,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汾渭平原11个城市4月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88.2%,同比相等;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4月,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65.5%,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
要点城市排名
4月,168个要点城市中,哈尔滨、唐山和新乡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排倒数第20名);海口、拉萨和雅安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3。
1-4月,168个要点城市中,唐山、咸阳和安阳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拉萨、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4。
附表1
2021年1-4月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地点水体 附表2
2021年1-4月国家地表水查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地点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到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附表3
2021年4月168个要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4
2021年1-4月168个要点城市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通报4月和1-4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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