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昆山经济开发区环卫所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
无害化处理设备|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有关规定,昆山经济开发区环卫所现申请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现将跨省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12-573791090512-57379110传真:0512-57379127
附件:昆山经济开发区环卫所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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