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丨2021年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哪些新进展?
1月7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会议精神,我们推出“划重点”栏目。今日推出“划重点”第四篇,看看2021年在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方面有哪些新进展?
持续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
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理范围,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
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继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编制《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
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出台。
配合做好黄河保护法制定工作。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修订工作。
制修订6件部门规章,发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生态环境标准117项。
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推动建立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远程监管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指引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对全国678家焚烧厂1495台焚烧炉进行实时监管,行业稳定达标排放态势持续巩固。
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正式列入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序列,在全国六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率先实现统一着装,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向实训、实战和实效转型。
全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3.28万份、罚没款数额116.87亿元;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000余件,涉案金额39亿元。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按优化完善后的“十四五”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组织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监测。
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开展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三个层面碳监测评估。
出台《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发射高光谱观测卫星。
成立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强化监测质量管理。
着力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和全国低碳日系列活动,有效组织COP15对内对外宣传。
配合财政部下达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572亿元。
组织开展第一批36个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试点,配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不断拓展升级,做到“一图统揽”“一屏调度”。
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深入推动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健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推进定点帮扶与对口支援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周密部署生态环境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工作。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等近20场主题活动,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作用,打造“走出去”绿色解决方案。
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全面实现《斯德哥尔摩公约》2021年度履约目标。
召开国合会2021年年会,推进第七届国合会筹备工作。
(摘自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孙金龙书记的讲话和黄润秋部长的工作报告)
原标题:划重点丨2021年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有哪些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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