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
日前,《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探索在珠三角9市建设“无废试验区”,并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广东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方案》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提出六大类共13条主要任务,从生产、生活、农业、硬件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推动试点工作。
其中,《方案》提出推行工业绿色生产。试点城市根据本区域行业发展特征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在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
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方面,《方案》提出制定发布绿色生活方式规范指引,并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同时,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
此外,《方案》提出,充分激发市场活动,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以解决广东固体废物领域关键问题为导向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方案》要求,广东各试点城市政府要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相关设施共建共享、执法联动、信息公开、海上环卫等环节建立“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共同打击违法处置废弃物行为,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区域互通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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