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硬性指标来了,治理潜力真不小!
2021年年末,《“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今年年初,继续延续土壤保护话题。这份文件将更好地指导“十四五”中后期土壤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文件的主要指标中,首先提到的就是受污染耕地,其安全利用率到2025年要达到93%左右,相较于2020年提升近3个百分点。耕地是保障粮食供给的重要途径,而受污染耕地则应加紧治理与修复,确保粮食安全量产,管好米袋子,更是守护好环境健康。
生态环境部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还未得到根本缓解,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与美丽中国目标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那么,形势如此严峻,又该如何确保上述约束性指标在规定时间内顺利达成?
土壤保护“治、管、防”,三头并进,制出具体土壤修复保护可施行的细则:
治:首先开展污染成因排查,以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为重点,兼顾粮食主产区,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输出因素开展长期观测。而后开始有序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工作,以重点区域的整治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其中鼓励原位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进行绿色低碳修复,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
管:强化监管单位的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方面,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地方也要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以动态追踪排污情况。其他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等相关监管配合工作。
防:优化污染土壤开发时序,防止污染问题影响到周边群众。原则上,居住、学校等用地应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地区、企业性质等不同,分轻重缓急地开展高效工作。
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省份为重点,如湖南,聚焦其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并分阶段逐步治理消除污染。
严格控制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问题。将重点企业编入重点污染单位名录,并在2023年年底前对相关监测内容实现自动监测,及时有效监督管理企业污染排放问题,并动态更新污染整治清单。
受污染耕地根据其不同的农田性质划分不同管理模式,保护力度再加大。如,在永久基地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长江中下游等南方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等。
城乡建设要绿色发展,土壤污染修复与保护是增添“绿意”的题中要义。目前,浙江、湖北等地已经更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黑龙江发布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质量管理。
各地在土壤修复与保护上的积极行动是扎扎实实的,距2025年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似又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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