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 四川自贡查办新《固废法》实施后“第一案”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9月15日,据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消息,四川自贡近日查获一起涉嫌违法开展废旧铅蓄电池(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案件,涉案的14吨废旧铅蓄电池已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扣押。
经查,该批废旧铅蓄电池卖家为自贡市某摩托车经营部经营者李某,买家为重庆市废品回收者雷某。案发后,雷某返回重庆市,拒不配合调查,致使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由于此案属跨省违法案件,且非法利益链条由来已久,潜在巨大的环境风险,为了顺利查办此案,斩断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的“黑手”,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贡市以联合执法为切入点,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对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开展协查,并派员赴重庆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川渝两地办案人员打破行政壁垒,紧密合作、协同发力,辗转渝北、大足、双桥等地摸排,历经两天一夜,在大足区一人员密集居住小区将涉案人员雷某查获。最终,雷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如实陈述了违法事实,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废旧铅蓄电池收集经营活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此案的成功查办,有效防范了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经营环境风险,有力震慑了废旧铅蓄电池非法转移行业乱象,同时以多部门跨区域联合办案的方式,为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案例“范本”,为川渝地区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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