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能源局拟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第一批1亿千瓦新能源大基地在多个重要文件、重要场合被国家领导人提及。目前,第一批大基地的1亿千瓦项目已经陆续开工。
近日,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在12月15提前上报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的名单,文件提出:
1)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原则,以省为主体推动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按时建成后授牌“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给予土地、环保、金融、并网等政策支持。
3)上报项目应满足“四大要素”要求:一是不涉及生态红线;二是依托外送通道消纳的项目应基于在运、在建,或已核准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与通道输电能力相匹配,并落实消纳市场;三是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四是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与基地项目同步实施。
4)落实项目业主、用地、环评、并网消纳等条件,已核准(备案)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原则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并网,部分受外部条件制约的项目应能在2024年建成并网。要统筹基地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5)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 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坚持联营优先、多能互补,鼓励煤电风光储联营,在同一外送区域内有既有或规划内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报送主体优先安排;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储能,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
6)并网后利用率低于 95%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利用率标准,组织开发企业签订承诺书,项目建成后按承诺利用率保障消纳。
原标题:重磅!国家能源局拟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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