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 一举多得
据报道,北京市第一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届时该厂将年均焚烧垃圾53万余吨,年发电量2亿多度,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多吨标准煤。另据了解,上海、广州、郑州等大中型城市也在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专家指出,垃圾焚烧发电既能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难问题,又节约土地,还能发电供热,是典型的循环经济,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方向,可谓一举多得,益处多多。
当前,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一目标任务能否完成,今年极为关键。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好,可以为后几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不好,就会增加后几年的工作压力。如果不抓紧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由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状况持续下去,不但会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增加污染排放,还会加大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经济稳定增长的压力。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快发展一举多得的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统计表明,目前我国668个大中型城市人均年产垃圾440公斤,城市垃圾的年排放量接近1.5亿吨,且仍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大量的垃圾不仅占用土地、影响生态环境、污染空气,还会危害我们的健康。据专家测算,如果将我国生活垃圾量的三分之一有效地用于发电,相当于每年节省煤炭2100万吨。
实际上,这些年来我们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作为循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一大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逐年建成投产,使废弃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使资源回收利用、循环使用,缓解了资源供给的压力,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通过节能降耗和培育循环利用产业提高经济效益,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到实处。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能源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完善产业政策,加大了对垃圾焚烧企业的投融资力度,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增强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能力,切实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加快形成节约型生产方式,提高了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对于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面临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一方面要将垃圾发电产业切实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在电价、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另一方面要推选一批装备制造业进入垃圾发电配套服务领域,提高垃圾发电企业在垃圾处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技术上则要克服垃圾焚烧后生成排放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此外,还要尽快建立与当前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实现从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到垃圾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运作机制创新,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并使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有关部门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也进行了详细规划,强调到2010年要建成一批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加快发展一举多得的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任务非常艰巨。为此,我们必须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要加快制定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标准,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得力措施,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要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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