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拟9月1日起施行 锰渣处理问题再度受关注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当天,国家主席签署第43号主席令,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对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非常必要。特别是在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修订固废法,完善对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非常及时。
新《固废法》体现了新形势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成功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公众期待,满足实践需求,健全长效机制,制度规范可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对于国内各地区电解锰厂对于锰渣的处理问题,不仅是在当前接受环保检查的秀山地区,全国各地都在加大治理。电解锰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生产时要用到硫酸、液an等化学品,产生的锰废渣中含有铬、锰、砷、an氮等污染物。另外我国南方地区锰矿资源丰富,多年的开采冶炼, 加上当地为南方喀斯特地貌,“锰三角”数十座锰渣场的数千万吨存量锰渣的渗漏污染隐患突出。据多数锰厂业者表示渣场渗滤液非常难处理,对各地区当地的河水质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往年环保督察组会进行多次检查排放和治理措施的实施。
目前较为普遍的手段是将锰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封存的方式来解决,探索将锰渣制成水泥添加剂、透水砖等建材,但对于市场上中小型锰厂而言,利用技术处理将大大提高电解锰生产成本,因此锰渣的处理和利用升级发展仍有较长的改进之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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