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拟在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建200MW/400MWh共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电力”或“乙方”)拟在临泽县投资建设临泽天海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主要建设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一座,输出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
● 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项目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风险提示: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储能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履行条款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天合电力拟在临泽县投资建设临泽天海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主要建设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一座,输出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公司自愿披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名称:临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临泽政府”或“甲方”)
(二)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三)注册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县府街169号
(四)法定代表人:闫克东
(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经当地政府机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主要建设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一座,输出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
1.项目名称:临泽天海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选址:乙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在甲方辖区内确认项目地址。
3.建设计划: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建成,具体根据协议安排及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借助张掖市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储能业务上的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储能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履行条款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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