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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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提出2023 年底前全省要基本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至此,浙江成为了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部署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省份。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通过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最终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最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后,浙江不断深化固体废物治理,其中绍兴市还成功入选了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市。
“接下来,浙江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持续推动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浙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分三步实施,2020年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政府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并启动实施;2021年起,开展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综合评估;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围绕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展开,拟定了产废源头减量化、分类贮存规范化、收集转运专业化、资源利用最大化、处置能力匹配化、高压严管常态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治理行业产业化、制度创新精准化、齐抓共管制度化等十项任务。
针对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等问题,浙江提出了大力推广电子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开展“点对点”等利用工作试点、积极推动多种设施协同处置、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进行针对性破解。
此外,浙江在聚焦固体废物管理的基础上,兼顾了水、气等环境要素,统筹推进治废、治水、治气工作。
“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目标,为全国固体废物监管工作提供‘浙江样本’。”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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