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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刘文海固废处理项目拟批复公示

    时间:2022-07-01 16:19:38  编辑:敖包信息网  来源:敖包网  浏览:282162次   【】【】【网站投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刘文海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三台县刘文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5月06日-05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刘文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广华寺村四组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刘文海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三台县刘文海固体废物治理项目选址位于三台县芦溪镇,具体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约20864.58㎡。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封闭钢架结构厂房1座,占地1800㎡;封闭钢架原料库1座,占地2600㎡;封闭成品库1座,500㎡;砖瓦办公室1座,占地72㎡;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10㎡。购置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等)再生利用所需设备,建设新型建筑材料回收生产线一条,项目投产后,年处理建筑垃圾25万吨,生产砂石约24.7万吨每年。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厂内临时沉淀池内处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不在夜间施工,设置围挡减小噪声影响,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经过上述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车辆清洗水、喷淋水及洗砂用水均在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加工车间破碎及筛分工序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原料和成品堆库、物料装卸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通过密闭厂房、湿法作业来降低粉尘排放。项目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设备,项目通过将主要产噪设备经过墙体隔声、基座减振、合理工时、科学管理、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等措施后,噪声传播过程中通过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如废塑料、废木块等)直接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剔除后产生的废钢筋可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置;沉淀池压滤污泥暂存于厂内污泥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给当地砖厂污泥暂存间需全密闭,做好防渗、防雨、防风等措施;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先妥善保存在专用容器中并根据危险废物的相容性临时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域;洗车平台、三沉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域;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域。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7723),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9﹞第29号,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同时,属于鼓励类第十二项“建材”中第17 条“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为鼓励类。同时,建设单位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川投资备【2103-510722-04-01-844590】FGQB-0041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选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芦溪镇广华寺村四组,绵三路南侧。根据三台县芦溪自然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文件,“经查阅芦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土地属工矿用地,不属基本农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工矿用地及工业用地和采矿用地,本项目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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