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锂电池“含华率”规则影响,传中企投资遭印尼当局“劝退”
据外媒报道,印尼政府正在考虑减少或排除中企参与LG新能源牵头的动力电池巨额投资案。
报道称,印尼政府正寻求更换财团中的中国成员企业,并认为是受美国《通胀减缓法案》(IRA)的影响,该法案侧重于“去中国化”,根据IRA规则,配备电池的电动汽车需要使用超过40%(到2027年将达80%或更多)来自美国或友好国家开采加工的原材料,才有资格享受新能源补贴。并且从2025年起,关键矿产不得从“受关注国家”实体采购,尽管尚未明确其范围,但预计中国将被包括在内,因此对于中国企业以合资或合伙形式参与电池供应链的情况,将产生市场准入与补贴资格方面的不确定性。
此前,LG新能源曾计划与LG化学、LX国际、浦项制铁和华友钴业组成财团,共同在印尼进行投资,实现包括镍矿投资、提炼到动力电池生产的垂直一体化运行,该计划自去年4月签约以来,由于财团成员问题,谈判进展缓慢。
与此同时,印尼官方为充分发挥其关键原材料储量优势,正加速推动与美国、日本的锂电池相关矿物“有限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旨在使参与该国电动汽车电池供应链的公司受益于IRA提供的税收抵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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