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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假饮料还要倒贴5000元?连云港警方:将承担相应费用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来源:澎湃新闻
被查封的假饮料曾由举报人储存在仓库。 本文图片均由爆料人提供
在连云港做饮料批发生意的吴强买到32吨假饮料,报警之后,损失了6万多元的货款及运费之外,他还额外掏了5000元的卸货费和仓库租用费。“举报假货,还要倒贴钱,真让人想不通”。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4月8日下午,连云港海州警方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称,吴强先垫付的相关费用,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承担相应的部分。目前,连云港警方正与淮安警方协调对接,争取依法、尽快“并案处理”。
因为做饮料批发生意,吴强加入了一个行业供货QQ群,群里有全国各地的同行。2018年4月24日,一个名叫“瑀风商贸”的河北定州供货商主动联系吴强,说有一批可乐、雪碧,询问吴强的进货意向。经过一番交谈,吴强决定向“瑀风商贸”进货。
“我从河北定州发32吨的可乐、雪碧,到连云港四季农贸市场。装车之前,我把5.76万元货款打给了一个叫齐晓红的人。”吴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吴强找配货站的老板安排了一辆半挂货车,司机把32吨饮料送到后,他支付了6600元运费。
2018年4月,吴强从河北定州进了32顿饮料,到货后发现是假货。
“把货车篷布解下之后,我看了下货,发现不太对劲,2400件、14400瓶都是同一分钟生产。正常情况下,饮料是机器灌装的,每一包的生产日期都不一样。”吴强说,很明显,瓶子上的生产日期是提前打好的,所以我怀疑是假货,“打开一瓶尝了一口,口感都不一样”。
口感验证了吴强的判断——饮料是假的,“做生意不能坑人”,他立即操起电话报警。
吴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第二天(2018年4月25日),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让他把货存在仓库中,“我还要做生意,自己的仓库存不了,警察说不能放在门前的露天空地上”,所以他不得不重新租一间仓库,并找来装卸工卸货。
被查封在仓库的“假饮料”,每天都要支付仓库租用费,随着时间的推移,无形之中成为吴强心头的一大“负担”。
吴强说,2018年6月10日,他从QQ群里得知,网名为“瑀风商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淮安警方抓获。
据《现代快报》报道,多名从事饮料批发生意的受害人,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认识“瑀风商贸”,并被其诈骗。江苏淮安警方已于2018年6月5日前往河北石家庄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等吴强再次反映情况时,“海州公安才于6月11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但是货没有交接给警方。
警方扣押物品清单。
2018年7月20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扣押了这批可乐、雪碧。根据吴强提供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显示,2000件雪碧、400件可乐经鉴定为假货。之后,所涉的假饮料被警方转移到他处。
但是直到这一天,吴强支付了近三个月的仓库租用费3000元,加上之前支付的2000元卸货费,已额外支付5000元。本来已经损失6万多元进货款,发现假货第一时间报警之后,却要“倒贴”一笔费用,让吴强大呼“不合理”。“我没有让假货流向市场‘坑人’,结果还加重了损失。”吴强无奈地说。
那么,查封的“假饮料”为何一直存放在举报人仓库三个月?假货的卸货费及仓库租用费到底应该由谁“埋单”?
对此,连云港海州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吴强反映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32吨货物,东西特别多,在吴报警后,警方也没有地方放。另外,相关鉴定程序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当时把东西先封存起来,暂时存放在吴的仓库中。后来警方立案后自己租了地方,把它给转走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封存涉案物品产生的费用,警方将与吴强协商,依法承担接受登记到转库期间的费用。
针对媒体报道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正在研究为吴强申报司法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该工作人员解释称,该说法“不准确”,吴强的情况不符合给予司法救助的规定。如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海州警方正与淮安警方协调对接,争取依法、尽快“并案处理”。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